兩文三語|政府應回歸初心 重新檢視香港語文政策|李曉迎

撰文: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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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語文政策一般認為可以追述到1974年港英政府所制定的《法定語文條例》,這一法例不僅改寫了香港當時殖民社會的教育發展路徑,更是對1997年回歸後香港特區的教育發展都起著重要影響,可以說這是港英政府在語文政策方面所做的唯一工作。至於1996年教育統籌委員會所頒布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提高語文能力整體政策》中,明確指出香港未來語文教育發展路徑,並為語文教育政策進一步發展提供建議與指明方向,但該《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主要聚焦教育,並非是整體社會的語文政策,更不具有法律地位。至於香港回歸後,有關香港的語文法律文件,多被引用的是《基本法》第九條和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九條所規範的是特區政府在行政、司法與立法機關的語言方面的要求;而第一百三十六條是賦予香港特區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本港的語文教育政策。故此從港英時期到香港特區建立至今在語文政策上,「兩文」具有法律地位,而「三語」則是一項政策建議,即不具有法律地位,更具有一定的爭議性與模糊性。

撰文:香港未來教育協會總幹事李曉迎博士

是時候思考中英優次問題

對於回歸二十幾年的香港特區或特區政府而言,「兩文三語」政策是一個始於第一屆特區政府的施政「承諾」,也是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的職責。

中文與英文目前在香港的主要爭議集中在優先順序的問題上,即在政府內部到底是按照《基本法》優先使用中文的前提下「也」可以使用英文,還是沿用港英政府的要求慣用使用英文而「必要情況」下使用中文?對於這個問題,社會上已有一定的聲音,同時這也需要香港特區政府拿出勇氣來面對與思考。

而在「三語」的爭議性問題上則顯得更加複雜,這包括英文明確地位問題,即英文到底是「母語」亦或「近乎母語」或者扮演什麼樣的功能性角色?同樣粵語到底是官方語言亦或是民間或家庭溝通語言?普通話到底是「學術語言」亦或是「母語」,還是當做第二語言習得的「外語」?

顯然過往政府各種自說自話的論述都難以自圓其說。因為一旦定義英文為母語、近乎母語或明確的認為其不是母語,都將會對香港社會的帶來衝擊,並且不只是局限教育上,更多的將會是反映在政治問題上。但是如果不將英文進行明確的定義,那麼香港社會或市民個體在升學、市民工作要求方面又如何保持競爭力?這是一個現實問題。

同時,粵語在香港作為強勢社會語言,其地位不言而喻。從國家角度而言,粵語作為嶺南地區的主要溝通語言,與全國各地的地方方言一樣需要受到尊重,但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目前在香港地位則顯得略微尷尬和無奈。國家《憲法》第十九條中明確的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普通話」,從邏輯上來講,《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後者與前者內容不應該有任何矛盾。也就是說,雖然香港特區政府奉行「一國兩制」,但也不能違反《憲法》。同時全國也應該包括香港,畢竟香港是中國的香港,無論個人喜好如何這個常識亦無需多言。

「普通話教育」變成兩不像「怪胎」

自香港回歸後,就社會使用層面上來說,無論是金融業亦或零售界,普通話都無可避免的成為一種重要的工作語言,但在教育領域中其爭議就變得更為尖銳一些。一方面伴隨香港本地民粹主義的抬頭將普通話教學進行醜化,打成政權的侵蝕與壓迫;另一方面普通話在教育界的地位一直懸而未決,各屆政府均不同程度的將中國語文教育目標中有關普通話教育的部分進行擱置。這使得普通話既不是教學語言,也不具有母語的地位,成為一個兩不像的「怪胎」。

其實打開香港回歸後各個版本的中國語文教育課程指引,普通話所扮演的地位與功能是非常清晰的。2017年最新一版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課程文件中,有關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在學校課程的地位上,課程文件就明確的確立中國語文教育的主要任務是要使學生:「能說流利的粵語和能以普通話溝通」。並且為了提高香港的國際競爭力還特別要求:「中國語文教育除了要均衡兼顧書面語(包括語體和文言)及口語(包括粵語和普通話)的學習外,亦要關注學生掌握繁體字後,亦應具備認讀簡化字的能力。」

另外,課程文件中還特別指出香港推動普通話的現有優勢:「自普通話科成為香港中小學核心課程之一後,學校為學生提供不少課內課外學習普通話的機會,加上近年香港與內地交流日趨頻繁,更有利學校營造豐富的普通話學習環境,有助提升學生以普通話與人溝通的信心和能力。」並且進一步指出基於這樣的優勢,要求學校在中國語文教育領域「提供更多實踐普通話的機會,加強自學。」

由此可見,雖然課程文件中沒有明確的處理普通話的地位問題,但是課程文件中仍然對香港如何實踐「兩文三語」有所規劃,但又為何今日兩文三語政策淪落為如此地步?這其中緣由相信「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普教中議題近年成為學界爭議議題。(資料圖片)

勿讓「港式英文」和「港式普通話」成為未來

目前就「兩文三語」這一政策中以普通話爭議最多,並主要集中在普通話是否能提升學習效能的問題上。但有趣的是這個問題如果換成英文,好像就變得不是問題。

香港教育改革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母語教育問題,但是在這樣的問題下,將近一百所以英文作為教學語言的學校中,英文所扮演的地位到底是功能性亦或是否有關注學習效能問題則是一個無法說得清的政治、社會問題。同樣,當今天我們認真的討論和詢問在香港英文與普通話的地位到底是什麼時,這個懸而未決,並讓很多官員避而遠之的議題常常會顯得不合時宜,「哪壺不開提哪壺」。

對於有能力掌握運用「兩文三語」的學生我們是否應該給予正面的鼓勵?如果我們整個社會都贊同並願意往「兩文三語」的方向走,但卻無法在最重要的升學考試中有所體現,是否顯得有些滑稽與弔詭?對於除粵語外的其他兩種語言的社會地位,我們是否應該正視?這是一個值得深思與討論的問題。

逝去的時光不可追,我們不能要求已經工作的人再去返回校園進行「兩文三語」再教育,但是我們是否要繼續讓香港未來,一張口仍是港式英文與港式普通話呢?或者每每道歉時不斷強調普通話是小學時學的,將普通話不好不斷合理化,甚至成為未來港人的標誌,這是否顯得特區政府的承擔能力有所缺失?這……大家一起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