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法」管治 「告別劏房」尚待何時?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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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恩威在《香港「無法」管治》一文指出,人們經常說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但是回歸以來,香港的立法工作、立法模式、立法系統失效,致使香港的「法」嚴重落後於世界。
作者指出,香港政府做事沒有方,也沒有法。「外行領導內行」的政務官(AO)管治模式,令任何事情都是只有程序沒有要領,只是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方式按本子辦事,因此無法治好香港。
作者又以香港房屋問題為例,指出住房問題最大的病源就是缺乏租務管制條例及系統的土地居住規劃空間條例,變成將炒賣市場和用家市場混合在一起。低收入階層在弱肉強食的法律生態下成為犧牲者,劏房成為常態。而在一個正常有法可依的社會,是不會容許劏房這種廁所、廚房、睡房結合在一起的模式出現。新一屆立法會和特區政府的任務,應積極擬定一個和民生、產業、社會發展相關的修法時間表……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288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1年10月25日)《香港「無法」管治》。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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