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運動員|既要增加體育投資 更應改善體總管治
東京奧運上星期一(8月9日)完滿結束,香港代表隊獲得破紀錄的一金兩銀三銅佳績,引發社會對體育發展的討論;特首林鄭月娥翌日公布五項新措施,強調特區政府將會在「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的基礎上,加入「產業化」及「專業化」等目標。體育資源向來不足,港府固然需要增加支援,但如果只是投機主義作祟、一味增加撥款,而不加以改善港協暨奧委會及旗下體育總會為人詬病多年的行政失當、財政混亂、裙帶瓜葛、機制封閉等等問題,恐怕也難以令公帑用得其所。無可否認,當局已於去年底特此撥款2500萬元成立為期五年的「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然而,小組至今似乎未有任何可觀進展。
體育界經常傳出體育總會管理不善的醜聞,其中有關運動員遴選機制不公的新聞更是層出不,因為基本上沒有客觀的評定準則,而是交由教練及總會「一錘定音」,不時引發爭議。
爭議個案一:
2019年單車總會拒絕郭澄出戰奧運測試賽
2019年,香港獲得一個女子小輪車競賽(BMX racing)的東京奧運測試賽名額,名額本應非郭澄莫屬,因為她是港隊唯一代表。不過,郭澄母親表示,當她們去信單車總會申請參賽後,總會直到截止報名當日才以電郵回覆指,由於「是項比賽非本年度重點該訓練項目」,「整合教練意見後認為運動員未達致參加奧運水平,避免運動員有不必要的受傷機會」,拒絕推薦郭澄出戰。郭母大感不滿,批評「總會至上」、「教練至上」,抹殺女兒努力。
記者翻查郭澄在國際單車聯盟的紀錄,她在2018年曾經參加三個俗稱「C1」的專業級別賽事(Class 1)和一個亞洲青年組賽事,並在兩項C1比賽及亞洲賽中獲得第5名,而目前世界排名第56名。據此表現,要參加奧運資格賽絕非「天方夜譚」;即使奧運水平的賽道會比洲際、C1賽的危險性更高,只要有足夠訓練,要保護自己也非難事。那麼,總會和教練到底以什麼標準斷定郭澄「未達致參加奧運水平」?記者再翻查單車總會網頁,未見有任何關於BMX港隊選拔的準則,亦沒有BMX海外比賽的遴選機制。換言之,外界無從得知。
爭議個案二:
2014年青少年劍擊代表李婉雯和方喬落選賽事
2014年,香港青少年劍擊代表李婉雯被指訓練出席率不足,落選出席世界青少年劍擊錦標賽;而青少年重劍排名第一的方凱申(原名為方喬),則無故落選出戰亞運重劍個人賽,只能参加團體賽。兩人家長當時聯同前香港劍擊代表劉國堅召開記者會,指控劍擊總會行政混亂、黑箱作業等。
劉國堅解釋,李婉雯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前的出席率超出100%,至2014年1月因要參加學校考試而向總會請假並且獲批,但總會最終卻只以當月計算她的出席率低於要求訓練時數62%,明顯不公。至於曾獲全港青少年重劍排名第一但無故落選亞運重劍個人賽的方凱申,據方母透露,當他們就此提出上訴後,上訴委員會主席唐思敏私下回應指,鑑於另一運動員具有奧運經驗,預料會比方凱申取得更好成績,所以方凱申只能參加團體賽。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但劍擊總會仍然沒有提供合理解釋。翻查劍擊總會2018年修訂的《甄選「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的準則》,列明「本地排名」、「國際劍擊聯會個人成人排名」、「隊內訓練排名」、「訓練出勤率」及「教練評語」等評比因素,但並沒有列出各個因素的佔比,而且至今也沒有再作修訂。
爭議個案三:
2018年不符遴選準則運動員獲港協暨奧委會批准參選亞運
2018年,全港100米蛙泳排名第一的郭家輝向港協暨奧委會申請參加即將舉行的亞洲運動會,不料遭該會否決,改由游泳總會委員吳旭光的兒子吳欣鍵代表港隊出賽——據稱當時原本只有6人符合遴選資格,但最後另有11人以「其他因素」為由入選。
外界質疑事件涉及利益輸送,港協暨奧委會則發聲明重申沒有徇私。不過,翻查當時遴選準則,泳手需於指定國際賽事當中取得頭八名的成績,才能代表港隊出戰;然而,郭家輝提交的成績是2016年亞洲游泳錦標賽100米蛙泳第12名,吳欣鍵提交的則是2017年亞洲室內武術比賽50米蛙泳第12名,換言之,兩人都不符合相關要求,但吳欣鍵卻得以「其他因素」出賽。另外,港協暨奧委會亦指,是為免浪費参賽額度而讓游50米的吳欣鍵取代游100米的郭家輝出戰亞運100米蛙泳項目;但是,翻查亞運規則,每隊在每個項目明明享有兩個參賽名額。
審計署曾於去年發表的《第七十四號審計報告》當中,以上述個案批評港協暨奧委會在選拔運動員時欠缺透明度,而且未有落實廉政公署於2011年制訂的《體育總會防貪錦囊》。
管治小組每年耗資500萬元
去年至今只舉辦過兩個講座
事實上,諸如此類的體總醜聞早已為人詬病多年,但特區政府自審計報告發表後才如夢初醒,並且特此撥備一筆為期5年、每年500萬的款項予港協暨奧委,以成立「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視各個體育總會的運作。港協暨奧委會更委任前警隊一哥鄧竟成、前食衛局局長周一嶽及前保良局主席馬清楠出任有關「獨立督導委員會」的委員,負責領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不過,小組成立至今將近一年,似乎未有任何可觀進展。
《香港01》向提供撥款的民政事務局查詢小組進度及成效,但局方回應時卻是一副一無所知的樣子,著記者「要問返港協暨奧委會」。而當記者再向港協暨奧委會索取有關資料時,該會並未有正面回應,僅指小組曾於去年12月及今年1月舉辦兩場講座,分別是由香港管理專業協會導師講授的「體育總會企業管治」及廉政公署人員主講的「體育總會防貪錦囊」。
除此之外,《香港01》無法獲得更多資訊。但無論如何,如果5年合共耗資2500萬元的管治小組,每年只需舉辦兩次講座就算完成工作目標,而負責提供撥款的民政事務局竟然可以對其進度及成效不聞不問,相信公眾應該難以接受。同樣,如果特區政府以為發放了撥款、成立管治小組就等同已經改善了體育總會的管治陋習,那也絕對是荒謬無比、不負責任。
為什麼港府總是對港協暨奧委會及旗下體育總會的行政失當、財政混亂、裙帶瓜葛、機制封閉等等問題視而不見?歸根究底的話,一是懶政,以為把責任「外判」予政府以外的機構就能了事;二是投機主義作祟,向來以精英思維主導體育政策,會傾向把大多數資源投放在比較容易得獎的項目當中,遺忘了體育運動的首要本質是提升人們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