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區議會.五】 條例列明職能:不應討論政治議題
2019年反修例風波過後,中央政府祭出重磅的《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因而提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要求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預計下月中旬恢復二讀。
在高度政治化的香港,不少人認為此舉旨在打壓乘反修例之勢全面翻盤的民主派區議員,有人甚至堅拒宣誓毅然辭職。這着實耐人深省,作為肩負社區治理重擔的一員,究竟是政治表態重要,還是民生實踐重要?至於掌握「生殺大權」的特區政府,主宰區議員命運之時,究竟應該以政治立場「一刀切」,還是實事求是地容許更多「愛國能者」參與社區治理的工作?
《香港01》就此專訪四位政治光譜截然不同的區議員,看看他們歷經多次政治震盪,對「社區治理」有何反思。
反思社區治理系列報道六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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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所帶動的政治氛圍不僅造成社會撕裂,也令專責「由下而上」反映市民意見的區議會漸漸失去原有功能。建制派及政府將矛頭直指民主派區議員,認為他們經常在議會上越級討論政治議題,令議會難以討論民生議題;民主派則怪罪於建制派及政府,指他們對民主派帶有偏見,令民主派無法順暢地執行職務。事實上,今屆區議會不尋常的狀況乃三方共同造成,無一方可推卸責任。
確實,作為一名議員和從政者,總不可能摒棄自己的政見,就如張景勛及葉梓傑所言,每人各有從政理念,區議會絕不可能完全「去政治化」。但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區議會的職能只限於處理區內福利、公共設施與服務、地區工程與社區活動,以及地區發展計劃,即使民主派區議員滿有抱負,但依然須遵守法例賦予議員及議會的權責。
政賢力量主席蘇祉祺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雖然每人都會有自己的政見,「若沒有的話是不正常」,但這是個人的想法,以區議會的公共平台作政治表態,無疑超越了區議會的功能,「若平常在活動中說服街坊、選民支持自己的政治理念,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他們不使用公共平台作政治表決,不衝擊區議會的正常運作就可以。」若民主派議員在區議會上繼續使用原有的「抗爭方式」,無視區議會規條,只會增加政府對區議會的不信任,更難接納由民主派議員提出的建議。
去除黃藍偏見力求合作
在今屆區議會中,「黃」、「藍」之間的衝突愈發明顯,即使民主派議員討論區內的民生議題,有建制派議員也會提出質疑。不只建制派,政府部門亦然,歷屆區議會鮮有出現的官員離場事件,竟在短短一年內發生超過40次以上,其後政府亦更改內部指引,列明官員可以不出席越權的議程。但何謂「越權議程」,則由政府部門單方面決定。因此,若區議員提出全港性議題,即使內容包括不少區內事務,官員也可以直接拒絕出席會議。
蘇祉祺表示,這個現象源於區議會多次在會議上討論不符合區議會職能的內容,令議員與政府人員間的互信程度下降,甚至完全失去信任,「但我覺得,如果區議會是在討論職能以內的事,他們離場是絕對不應該的。」
蘇祉祺亦坦言,區議會在這個情況下難以運作,令區議會失去應有的行政支援,嚴重影響香港地區治理。他認為,區議員應專注討論區內事務,若要討論全港性議題,也應將範圍縮至當區事務,例如區議員若希望討論失業問題,可以將角度轉移至區內的失業人口。因為民政事務專員受職權限制,無法處理全港性議題,將範圍縮小,可令專員容易處理。
民主派區議員有責任調整議事內容的同時,建制派及政府亦應該改變他們對民主派議員的態度。民主派議員同樣希望能夠透過區議會反映居民的訴求,當中並非每人都着重於表達政治理念。
同為代議士,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應有適量的溝通和合作,在民生議題上達成共識。政府亦要放下對民主派議員的成見,認真從議員的口中了解市民的需要,修補與市民溝通的斷層,方有利於地區管治。
政府應先妥善收集民意
區議會是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雖然現時區議會「泛政治化」及出現議員政見衝突的問題,確實破壞了市民與政府間的溝通,但歸根究柢,也是因為政府無法妥善收集民意,甚至在地區政策施行前未有諮詢區議會,才令市民對政府產生諸多不滿,須藉由選舉投票作政治表態。
蘇祉祺向記者坦言,香港回歸二十多年來,政府在收集民意這方面做得極度不足,「在上傳民意、下達施政理念時做得不暢順,就會造成誤解、矛盾。」他表示,每次有大型公共政策推出後,都會有很多市民反對政策,證明政府沒有做好諮詢工作。
蘇祉祺指出,要了解民意,並非只做民意調查便足夠,而是要好好利用地區組織、區議會等渠道探測民意,「聽完後未必百分百可以做到,但起碼可以知道訴求是什麼、需要做什麼,即使做不到,也應該向市民解釋清楚。」但政府卻很少為自己無法順應民意作出解釋,為此,蘇祉祺認為政府多年來的表現都是「不合格」。
諮詢委員會人手不足
其實,政府在地區層面有各種諮詢委員會,但蘇祉祺指出,這些諮詢委員會最大問題是人手不足,「一個人要開七八個諮詢會」,令他們沒辦法身兼多職,「為什麼不可以有更多的賢能之士,有不同年齡層、階層的人加入這些委員會?」他表示,大多數諮詢都流於形式,未能在政策制訂前與市民取得共識。「政府應廣納人才,尤其是年輕人,他們會上街是因為沒有方法表達訴求。」蘇祉祺認為,年輕人有建設性思維,可為地區治理盡一分力。
政府在抱怨區議會經常越權、影響地區治理的同時,其實應自省有沒有用心聽取各區議會的意見,先收集民意,再制訂政策。在社會氣氛低迷的時候,政府及區議會都應「還原基本步」,從地區治理開始,重獲香港市民的信任。民主派去年底召開記者會,列舉官員離場次數及被指越權的議程等數據。
上文節錄自第262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26日)《反思社區治理— 香港需要怎樣的區議會》。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