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駱惠寧新春講話「變與不變」深意 香港人聽懂了多少?
「變與不變」本是常見的人生哲理。「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北宋大文豪蘇東坡曾在《赤壁賦》中,用江水的流逝和永存、明月的盈虧和常在、人類存在的短暫和無盡,闡述萬物的「變與不變」,成為流傳千古的智慧——從事物易變的一面來看,天地間沒有一瞬間不在發生變化,若從事物不變的一面來看,萬物都是無窮無盡。反修例風波以來,外界總是關注中央治港政策的「變與不變」;而送鼠迎牛之際,空降來港一年多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早前(2月5日)發表新春致辭,當中特別談及「一國兩制」和香港未來的「變與不變」,同樣值得大家深思。
香港到底該變不該變?
去年1月4日,當反修例風波仍然沸沸揚揚之際,國務院突然宣布任命剛剛卸任中共山西省委書記一個月、上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一星期的駱惠寧,接替王志民出任香港中聯辦主任,為中央治港工作投下一枚震撼彈。不久後,駱惠寧出席中聯辦新春酒會,並以《共同珍惜香港這個家》為題發表講話,強調「止暴制亂」是香港最為緊迫要務,又謂只要大家能夠看清歷史大勢、保持堅定信心,定能克服「一國兩制」實踐當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事隔一年,鼠去牛來,駱惠寧透過「雲酒會」發表新春致辭,當中延續「以香港為家」的基調,形容「對香港這個家更有信心了」,而這份「信心」,正正源自他對「一國兩制」和香港未來「不變與變」的「四個判斷」——首先,「一國兩制」方針不變,但「愛國者治港」和「全面管治權」已成為核心;其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不變,但從政規則要變,以確保回歸良政善治的初衷;再次,大家的生活方式不變,但特區政府的施政措施要變,必須更加精準有效破解就業、收入、土地、房屋、醫療等深層次矛盾;最後,香港的自由經濟和國際都會的定位不變,但必須用全新的視角和積極的力量來強化自身的發展,並且主動透過響應「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雙循環」等國家戰略來加以實踐。
有人會問,駱惠寧的「四個判斷」當中,前半句明明都在強調「不變」的原則,但後半句卻在闡述「已經改變」或「需要改變」的細節,到底「一國兩制」和香港未來是會變還是不會變?
這確實是個問題,但其實又不應該成為問題。可以先用駱惠寧的話來回答——「變與不變,是客觀的、辯證的、發展的。過去一年的香港之『變』,是撥亂反正。把『變形』和『走樣』的都糾正過來,『一國兩制』必將沿着正確的方向行穩致遠」——也就是說,那些所謂的「變」,其實都是為了鞏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個根本方針的不變;畢竟,如果香港愈走愈偏,導致繁榮不在,甚至危及國安,「一國兩制」自然失去存在意義。
「一國兩制」不變,方針核心要變?
例如,既然「一國兩制」方針不變,為何如今要強調「愛國者治港」和「全面管治權」?我們不妨反過來思考,在那過於強調「高度自治權」的23個年頭當中,我們有做好「港人治港」嗎?我們又是否清楚「一國兩制」構想者、已故中共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對「港人治港」的基本原則,就是必須由「愛國者治港」,而「愛國者」的標準在於尊重中華民族、擁護國家主權、絕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
敢問從泛民到建制再到政府的從政精英,都有自覺遵從這套根本的政治倫理,又都能夠把對國家的愛轉換成保持「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實踐嗎?
再問從政圈到學界再到民間——有多少人一廂情願地認定,「高度自治權」是延續港英殖民管治傳統和源自《中英聯合聲明》的「固有性權力」,而無視在港英時期香港從沒享有什麼「自治權力」或「自治傳統」、且「高度自治權」是由中國單獨提出且修憲賦予的「授權性權力」?又有多少人自欺欺人地想像,「高度自治」是「最大程度的自治」,甚至等同「完全自治」,而且擁有「剩餘權力」,所以提倡「自決」和「港獨」,卻不願意承認鄧小平早已表示「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有限度就不能完全」,至1990年通過《基本法》更明確香港的「高度自治」和「其他權力」須由全國人大及中央政府依法授予的「央港權力關係」。
公民權利不變,從政規則要變?
又如,既然《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不變,那為何要透過《港區國安法》的嚴格執行重塑從政規則?無可否認,《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一些習慣、限制了一些權利,例如不能肆意發表某些言論、不能自由選擇某些代議士;然而,我們不妨又反過來想想,那些原本好像存在的自由權利,從倫理和法理而言,都是應該存在的嗎?
請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可以隨意發表鼓吹分離主義和暴力政治的言論?又有哪個國家,可以容許持有分裂國家主張、並不熱愛自己國家的人士從政、參政?須知道,「自由」本來就不是至高無上,就算是社會普遍喜歡引用的《基本法》第27條、《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II部第16條,以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罷工等等自由,但條文完全相同的後兩者早已明文規定,「自由」之權附有特別義務和責任,必須加以法律限制,確保個人在行使有關權利的同時,能夠尊重他人權利、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公共秩序、保持公共衛生、防止傷風敗俗。
更何況,是與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及香港繁榮穩定攸關的政治參與權利?然而,回歸以來,香港政局卻都陷入追求「民主政治」的糾纏,令無數有志之士迷失了本應致力促成「良政善治」的從政初衷。
單是過去兩年,公務員竟以「同樣享有基本公民權利」為由,發動反對特區政府決策的「反修例」示威集會和「反國安」罷工公投,完全漠視公務員就職的關鍵前提就是「效忠國家」和「效忠政府」;區議員不是以政治光譜區分服務受眾,就是浪費大量議會資源通過諸多「膠味甚濃」甚至僭越本職的動議,例如要求特區高官率員前往武漢抗疫、解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否決警隊加薪撥款等等,完全無視區議會只是根據《基本法》第97條而設立的「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需要被動地接受港府就地區事務進行諮詢以促進民生福利,而非「政治正確」的表態場;立法會議員則公然以「守護公義」為名「玩弄程序」,令現屆立法會一度因為未能選出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而停擺大半年,導致14項法案及80多項附屬法例未能獲得內會審議和跟進,完全忽視議員理應恪盡職守的基本責任。
生活方式不變,施政措施要變?
至於,大家的生活方式不變,但特區政府的施政措施必須要變,其實同樣不難理解。「生活方式不變」的說法,最早源自鄧小平,並被寫入《中英聯合聲明》,後獲《基本法》第5條確立,即「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照理說,條文原意是為強調「一國兩制」中的另一種社會制度和經濟制度——資本主義制度和自由交易方式的不變;可是,四十年來,不少人都把它誤解為「資本主義制度」的「什麼都不變」,以為只要教條地延續自由放任的經濟邏輯和單一固化的經濟結構,而不需進行任何推動制度進步的改革,就能維持香港的輝煌。
以特區政府為首的政治和行政精英,就是這樣一群典型的「誤導者」,根本無法以動態思維深入領會「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創造力,而只是以固化的認知去實踐香港的資本主義,變相造成今天的腐敗扭曲。回過頭來問,為什麼香港回歸後得以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從社會發展歷史而論,它的確是促使香港進入現代社會的一大功臣,也是截至目前而言最適合香港的發展模式,能夠極速放大源於生存和自利的動能,從而激發源源不絕的經濟潛力——可問題是,資本主義制度同時存在頗為致命的結構缺陷,尤其是主張放任市場、自由貿易、資本不受限制流動的新自由資本主義自40年前被提倡並獲依賴,難免令那種生存和自利的動能走向偏鋒,使社會關係失去應有的「人與人屬性」,異化為純粹利益關係的「物與物屬性」,從而扭曲經濟發展是為人民打造美好生活的本質,導致基於利益爭奪的社會衝突成為常態。
香港的社會結構正正處於最為走樣變形的狀態,形成了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人在內經常鸚鵡學舌卻根本不諳此道的深層次矛盾——由港英殖民政府釀成的「官商共治」格局,早已導致資源分配長期傾向既得利益群體;直到回歸之後,被「AO黨」(政務官員)主導的特區政府亦仍囿於自由放任的經濟教條,以及對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錯誤認識,從來無法客觀檢視放任無為的施政舉措,更加不敢重新定義政府的經濟角色和積極作用,既未能大舉制訂推動經濟轉型的產業政策,也未能秉承分配正義原則與普羅大眾共享發展成果,令經濟結構固化、產業發展單一、欠缺新增動力、向上流動停滯、貧富懸殊嚴重,使得普羅大眾焦慮不安;即使經過1997年金融風暴和2008年金融海嘯,就算香港經濟明顯惡化、資產泡沫日漸突顯、生活品質急速下降、資源衝突愈發緊張、市民怨氣不斷累積,而且藉由政治問題持續爆發,但一眾精英仍然無視危機,反而繼續迷信「滴漏效應」,鞏固原教旨式的資本主義。
可以說,今天的深層次結構矛盾,已經無法通過某個政策或人事變動得到解決,而是需要進行徹底改革,正如駱惠寧致辭時所言,特區政府必須「拿出更加精準有效的施政措施,逐步破解就業、收入、土地、房屋、醫療等重大民生問題」,「讓每一個人的努力都不被辜負,香港這個家才會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整個中央治港體系首次詳細定義「香港深層次矛盾」,並且明顯暗示特區政府的各種民生措施未算「精準有效」、而每一個市民的努力亦未必能夠獲得合理回報——簡單而言就是港府施政不善。
諷刺的是,駱惠寧致辭前一天(2月4日),林鄭月娥剛好公布來年五項立法工作,包括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制定劏房租務管制、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打擊各類侵犯個人私隱行為,儘管當中涉及醫療和房屋等民生議題、整體方向也不算有錯,但遠遠稱不上是「精準」或「有效」,更遑論要推動結構性改革。
例如引入外地醫生一事,源於香港公營醫生人手長期不足,每500位市民才有1名醫生照顧,遠低於新加坡的2.5名和英國的3名,但港府歷來礙於以香港醫學會為首的醫療霸權和保護主義,以及對個別地區的傲慢與偏見,始終無法開放外地醫生來港免試執業;如今林鄭卻只打算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容許經外地培訓而本身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醫科畢業生為香港公營醫療系統服務,而不敢大膽藉修例收回曾經下放予被醫學會主導的醫務委員會的生殺大權,明顯治標不治本。
又如制定劏房租務管制,也不過是壓抑租金過高的權宜之計,歸根究底,問題在於港府一方面甘願放棄主導諸如棕地、丁地、農地、高級康樂用地等等土地的發展權利,對地產霸權、新界鄉紳及既得利益集團予取予攜,另方面又長期錯誤地以置業主導房屋政策,甚至把「置業」與「致富」混為一談,在極力限制興建公營房屋的同時,大肆利用各種措施鼓吹市民買樓以推高自置居所比率,導致房屋的商品價值在自由市場當中掩蓋了本身的居住價值,令香港人愈住愈貴,也愈住愈細;不難想像,就算制定了劏房租務管制,也難保障人人安居。
那麼,什麼才是「更加精準有效的施政措施」?其實,相對於「具體政策」,特區政府更加應該掌握的是如何推動「香港特色資本主義制度」的進步、如何秉承公義重整已被扭曲的分配結構,令人人共享發展成果——在「一次分配」中,藉着推動經濟轉型為社會創造更多高端好工,並且為廣大打工仔建立更加合理的按勞取酬制度;在「二次分配」中,積極檢討現行稅制、推動累進稅務改革、夯實社會公共資源,再藉此減輕市民在房屋、醫療、交通、教育及其他民生範疇的負擔,同時提升廣大市民的生活品質。
自由經濟和國際地位不變,發展視覺和思維定式要變?
駱惠寧最後一點「不變與變」的觀察是,香港的自由經濟和國際都會的定位不變,但發展視覺和思維定式不得不變,即要透過全新的維度和積極的力量來強化自身的發展,並且主動透過響應「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雙循環」等國家戰略來實踐香港的特殊角色。有些人認為,這是中共官場典型的「表態文化」,只是藉此重申香港搭上國家發展高速列車的重要——不得不說,倘若如此,未免太過鼠目寸光,根本看不見香港的危機和轉機。
不少香港人經常忽視,香港作為高度依賴外部因素的發達經濟體,其價值鏈從上游到下游都必須透過和周邊經濟的有機結合,方能形成內生動力、繼續繁榮發展;然而,大家卻錯誤地理解香港在區域與全球經濟發展當中的角色和關係,始終未能學會如何與周邊經濟互相競合,至今仍然只懂閉門造車,欠缺發展視野和危機意識,甚至以為自己仍是區域經濟的龍頭大佬。
再者,當陸港兩地頻密交往而內地發展翻天覆地時,港人則因發展停滯導致生活愈來愈不稱心如意,有部分政客便趁機把香港政府本身的「資源分配不均」簡單且錯誤地歸咎於「內地爭奪資源」,例如把「自由行」指摘為「蠶食香港資源的罪魁禍首」,卻無視港府根本未曾做好旅遊產業的資源管理,也未曾因應旅客激增改善城市規劃,更未曾令普羅大眾共享零售銷售飆升的紅利,變相縱容巨額盈利都給業主賺了去,使港人更加抗拒與內地的經濟融合。
無可否認,憑藉香港的國際化和現代化,就算繼續沿用過度依賴歐美的發展路徑,的確不會馬上消亡;問題是,時移勢易,當今世界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而中國的崛起已打破歐美主導的政經格局,香港對內本就面對產業單一的發展困境,對外所扮演的國家和世界之間的「超級聯絡人」角色亦備受挑戰,可以說是亟待轉型的機遇,而「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雙循環」等國家戰略正好提供了讓香港重新梳理發展思維的機會。
以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底頻繁提倡的「雙循環」為例,如果香港拒絕求變,那只會更加削弱本就岌岌可危的樞紐角色,因為當內地全面推動以「內循環」為主體的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模式,勢必着力擴大內需的「需求側改革」,並且加速對外開放,基本上不需要香港。不過,如果香港能夠認清上述的「世界必然大勢」和「國家頭等大事」,又能把握自身的自由市場優勢和面向世界格局,絕對能夠化危機為轉機。
在「內循環」方面,要積極融入以產生全新效益,例如當內地內需迅速擴容、消費不斷升級,香港企業也應積極擴大內銷、擴展進口分銷業務,尤其是香港最為拿手的專業服務,包括金融、貿易、會計、法律等等,並且發揮基礎科研力量支援內地創科產業,令香港的科研產品得以落地,搶佔新興經濟的內需市場。
在「外循環」方面,原本就和國際接軌的香港,更要積極扮演「前鋒」角色,既要幫助內地企業的國內和國際業務水平達致國際化,更要幫助國家重新釐定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既要幫助內地進口(從海外進口再轉到內地),更要幫助內地出口(從內地進口再轉到海外),既要促進陸港金融市場的互流互通,以推動內地金融擴大開放、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更要打造香港成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甚至借助一波波中概股回流潮、中資來港上市潮、北水南下潮等等以重新塑造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內涵——不止是「國際的香港」,更要做「中國的國際的香港」。
只有這樣,香港才能「變」得更強,「一國兩制」才有「不變」的可能,誠如鄧小平當年所言:「如果有人說什麼都不變,你們不要相信。我們總不能講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無缺的吧?即使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之間相互比較起來也各有優缺點。把香港引導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變嗎?向這樣的方面發生變化,香港人是會歡迎的,香港人自己會要求變,這是無疑的⋯⋯不要拒絕變,拒絕變化就不能進步。」但如果,香港繼續為了堅守教條般的「五十年不變」而不斷抗拒在轉型過程當中的「應有之變」,繼而導致「一國兩制」悄然生變,我們恐怕沒有什麼底氣要求中央以不變應萬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