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孩子冠父姓引爆爭議 兩性權力不平等的吶喊(下)

撰文:陸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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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述的生育代價,對當代都市女性來說更具體、更受關注的是因生育而帶來的職場劣勢。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ary Stanley Becker的人力資本理論,工作經驗與工齡對收入有着正向影響。而研究調查顯示,不少中國女性都因生育而經歷職業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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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歧視與工資下降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研究所副研究員黃桂霞以國家統計局2010年進行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為基礎,指出在中國從事非農勞動的18至64歲已生育女性中,平均有20.2%的人曾因為生育而有半年以上的職業中斷。

更糟糕的是,因生育造成職業中斷的情況近年來不斷惡化,1971至1990年間因生育中斷職業的比例僅佔5.9%,1981至1990年上升到10.3%,1991至2000年受影響的比例為21.2%,在2001至2010年期間高達35%。

女性在職場上付出的生育代價以各種形式存在着。(視覺中國)

正如此次Papi醬引發的冠姓熱議,有人說是她為了流量而自編自導,這雖然是一種沒有證據的揣測,但也側面反映出,無論是對Papi醬,還是其他被揣測急於產後復出的女明星,人們都意識到生育會對女性事業帶來負面影響。

即便不受工作經驗的影響,女性在職場上所付出的生育代價依然以各種形式存在着。根據新古典經濟學的補償性差異理論,一些工作雖然工資較低,但會提供其他福利或者更吸引的工作環境以作補償,因而對某些人來說仍具吸引力,情形類似在內地有不少人會為了穩定而選擇工資相對較低的公務員工作。相較男性來說,不少女性會將養育兒女的職責內化為己任,因而在選擇工作時會更多考慮非貨幣性補償帶來的效益,把工資放在較次的位置,例如會選擇能兼顧孩童但工資較低的工作,將需要輪班或工時較長、壓力較大的工作放在後面;亦由於母親承擔了更多照顧孩童的責任,因而經常要請假帶孩子去醫院、參加校園活動等,影響了工作表現。

上述種種不但變相令女性得到較差的待遇,更反過來形成勞工市場對女性的偏見乃至歧視,比如僱主為免女性因照顧孩童而請假或不能加班工作,會更傾向招聘男性;一些企業招聘時更會要求女性員工三至五年內不能生育等。

女性自懷孕那刻起,社會便會把人們對「母職」的期望加諸其身上。(路透社)

由此可見,女性的生育代價在職場普遍存在。北京大學社會研究中心教授謝宇與助理教授于嘉2014年發表、根據中國健康與營養調查追蹤數據對生育與中國女性工資關係的研究顯示,女性每生一個子女工資會下降約7%至8%,且這種負面影響會隨着生育子女數量的增加而變大,生育兩個子女,平均會令女性工資下降16.8%。

這種生育代價在不同學歷、職位或行業的女性中的影響亦有區別。比如生育對具大學教育程度的女性有更大的負面影響,擁有大學學歷的女性每生育一個子女,工資會下降38.7%。而生育對職業管理人員和職業技術人員的女性的影響亦較其他工作更大,這類女性生育第一個子女會導致工資降低24.1%。

增加產假無助解憂?

可見,想要減少偏激的攻擊,不僅要靠個人的自覺、女權運動內部的反思,更根本的問題仍在解決憤怒背後的不公。更何況,研究所見,女性職場的生育代價愈發沉重,且學歷愈高、愈處於高位的女性,付出的代價愈大。這不僅是女性的損失,更是社會的損失。政府和社會在這方面責無旁貸。

《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若修訂通過,法定產假由目前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政府在這一問題上可做的其實很多。比如在降低女性生育代價方面,政府可予以經濟成本和綜合服務上的支持。前者包括分娩費用的報銷、提供足夠的產假和津貼等;後者包括設置更多幼兒託管服務、分擔家庭壓力等。實際上,中國《勞動法》早有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員工懷孕、產期、哺乳期將其解僱,並數度延長女性的產假。然而,為何中國女性的生育代價依然高居不下,令人怨聲載道呢?

其一在於生育成本並未做到社會共同承擔。中國政府規定了女性員工懷孕後受保障的職業待遇,但未能完全緩解女性員工生育為企業帶來的壓力相關成本,即便在1994年起對生育保險制度進行改革,企業只用承擔女職工生育造成的一部份成本,但相關成本仍然沉重,加上生育保險沒有養老保險、社會保險等普及,參與程度較低,令部份企業仍然傾向拒絕招聘女性員工。

其二在於男性應承擔的生育責任沒有提高,生育代價仍主要落在女性身上。目前,內地不同省份男性的侍產假多在7天至1個月,但女性的基本產假為98天,各省市又會對產婦是否順產、是否多胎生產而增加不同天數,導致部份地區女性產假可長達近半年。這種人力成本的差距亦是導致女性職場歧視依然存在的原因之一。

十周產假令不少職場媽媽要工作到預產期前兩周。(freestocks/unsplash)

除了加大生育保險的普及度和扶持度,黃桂霞、于嘉等學者均指出,提高男性在生育中的參與和責任,在實現男女生育平等中至關重要。基於此,一般可行的是延長男性育兒假,研究亦證明,父親育兒假愈長,母親就能愈快返回勞動力市場。

另一個可行方法是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林勇多次提倡的男女合休產假,全球女性工作指數排行領先的北歐國家瑞典正行此法。在瑞典,夫妻雙方共享480天育兒假,其中夫妻雙方各自領取固定的90天,剩下的300天則可協商調配。如此一來,不僅男性育兒假長,也不存在男性休假大幅少於女性的憂慮。

冠姓之爭,折射的是當代女性在兩性權力不對等下的焦慮,更是沉重生育代價帶來的不甘與憤怒。這不但需要女權主義者們反思運動的走向和邊界,更需要社會去反思如何幫助女性擺脫殘留父權秩序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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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215期《香港01》周報(2020年5月25日)《網紅冠姓權爭議背後 兩性權力不平等的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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