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遜休會被判「違法」 憲政地震不改脫歐劇情
「約翰遜建議英女王中止國會會期的決定違法且無效,這個建議引伸出來的國會休會也同屬無效。」英國最高法院上周二(9月24日)以11位參審法官一致作出如此判決,逼得當時正出席紐約聯合國大會的首相約翰遜不得不匆忙回國,上周三(9月25日)甫下飛機就趕到國會應戰。上周三的上午,當約翰遜仍在數萬呎高空飛越大西洋之際,負責向首相提供法律意見的檢察總長郝思賢(Geoffrey Cox)已為約翰遜政府的強硬回應定調。以聲線雄亮著稱的他,在下議院議長白高漢(John Bercow)面前,嚴詞怒斥國會反對黨兩次拒絕提前大選,稱「此屆國會已死」、「議員已無道德權利坐在綠色長椅上」。他又聲言「最高法院立了新法律」,表示「如果我每次輸了官司就要辭職,那我就不當律師了」。
雖然約翰遜尚未離開紐約時已聲明「尊重卻極不同意判決」,不過崇尚「紳士政治」的英國政壇原預料高舉英國傳統的約翰遜即使不因此請辭,至少也會顯出一絲謙虛,向人民道歉。可是,他一現身國會就指斥現屆國會想背叛2016年脫歐公投結果,把國會用以制止10月31日無協議脫歐的立法形容為「投降法案」,並批評議員訴諸法院「史無前例」地介入國會休會決定,更稱最高法院「在全國爭議四起之時,就一個本質是政治問題」的案件作判決,是個「錯誤」。
然而,英國最高法院又有否真的介入政治,使其中立地位成為脫歐政爭的最新一個受害者?
最高法院判決 嚴謹難辯
面對介入脫歐的爭議,最高法院的判詞開宗明義就是一句「這些上訴的爭議跟英國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法脫離歐盟無關」。雖然如此,最高法院對於「介入政治」可算是直認不諱。法院引用1611年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在位期間的判例,指出當時議會與王室爭權風波不斷,最後更惹起英國內戰,但法院依然判定「除法律容許之外,英王並無特權」;法院依此指出「雖然法院無權處理政治問題,但是一個法律爭議即使衍生自政治爭議,這從來也不是法院拒絕審判的充足理由」。
法院指出,雖然英女王伊利沙白二世的確有權宣布中止國會會期,而作為首相的約翰遜也有權建議英女王這樣做,但此案的法律爭議卻非約翰遜中止國會有沒有違法,而是他有沒有超越中止國會會期權力的「合法範圍」去中止國會。因此,法院這為其判決的根本只是闡明王權與相權的合法範圍,而此權歸於法院則是無人爭議之事,與「有沒有介入議會政治或政治爭議」毫無關係。
有見代表約翰遜政府的律師團隊曾直接或間接引用「國會主權」(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與「政府向國會負責」(Parliamentary Accountability)兩大憲法原則,指法院沒有管轄國會休會一事的司法權力,最高法院就來了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運用同樣的憲法原則去論證約翰遜休會決定何以違法。
法院認為,如果中止國會會期的權力完全沒有有限範圍的話,王室與行政機關將能隨意休會,「國會主權」則無從談起。而此權力的限制則可見於「政府向國會負責」這一點:如果國會休會「毫無合理理由」地阻礙國會行使其監督行政機關的憲政功能,此休會決定則屬違法。
由於國會多次表明反對「無協議脫歐」,而約翰遜則一直堅持「無協議脫歐」必需是可能選項,後者讓國會從9月9日起休會五周的決定,客觀上將阻礙了國會監督脫歐事務的功能。問題在於:約翰遜到底有沒有「合理理由」這樣做?
法院指出,在「一般情況」下,「首相希望休會」本身已是合理理由,而且其考慮也可以包括政治判斷。不過,此次休會並非出於一般情況—英國脫歐危局不必多言;約翰遜休會長達五周也遠超一般情況的數日;而且脫歐牽涉多項國內立法程序,須於10月31日前通過,時間緊迫—因此約翰遜的休會決定必須有其他進一步的合理理由。
馬卓安證休會五周無必要
可是,約翰遜口中的休會理由只是希望開展新會期,可讓他宣布新的立法議程。根據保守黨前首相馬卓安(John Major)的證詞,準備議程只需四至六日,休會五周毫無必要,而約翰遜一方對此也無異議。
因此,法院判定約翰遜的休會決定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違反「政府向國會負責」的原則,超越其權力的合法範圍,故屬違法。
面對以上嚴謹的法律論證,約翰遜只得表示「極不同意」,卻無法清楚說出他為何不同意最高法院的一致判決。
法律問題得解 無改政治現狀
不過,正如法院判決所示,解決了政治爭議中的法律爭議,不代表政治爭議本身同時得到解決。這次判決對籠罩於脫歐政治風暴中的英國影響甚微。
除了國會得以重開外,這次憲政地震的即時得益者,可算是工黨黨魁郝爾彬(Jeremy Corbyn)。上周二宣判之前,正在召開黨大會的工黨因脫歐路線之爭內鬥得腥風血雨,郝爾彬黨魁之位幾近不保,幸得法院宣告約翰遜「違法」轉移全黨視線,讓郝爾彬可藉笑罵約翰遜或成「英國史上任期最短首相」重新團結工黨。
可是,除此之外,英國政治困局幾乎是絲毫無改變。約翰遜政府無人因此負責請辭;在少數派政府執政的僵局之中,在野各黨也堅持先押後脫歐,待至10月31日之後再提前大選,而群龍無首的在野各黨也不敢貿然發動不信任投票,約翰遜則繼續嘲諷在野黨「出於私利與政治怯懦」而不願讓民眾透過投票發聲。
英國民眾對各黨的支持度也沒有明顯起落—根據民調機構YouGov在上周二、三進行的調查,保守黨支持度比前一周同類調查上升1個百分點至33%,工黨與自由民主黨的支持度則分別上升及下跌1個百分點至22%,打成平手。
最令人意外的是,國會重開後的最大爭議竟是白高漢口中的「有毒政治文化」。由於約翰遜上周三在國會中以「投降」、「背叛」、「詐騙者」等詞去指摘在野黨政客,又「無厘頭」的指落實脫歐才是紀念在脫歐公投前被新納粹分子殺害、當時主張留歐的工黨議員考克斯(Jo Cox)的最佳方法,配合近來議員出入國會大廈被滋擾、經常收到恐嚇信等趨勢,其言論惹起在野黨群起圍攻,指他的敵意言詞將會助長歪風,連其胞妹蕾切爾(Rachel Johnson)也公開痛斥。
脫歐三種劇情 前路依然未明
至於關係英國國運的脫歐選項,也是完全沒有改變。首先,約翰遜繼續聲稱正在商談新脫歐協議—雖然歐盟已連番表示未有收到可行的愛爾蘭邊境問題替代方案—如果奇蹟出現,約翰遜有可能在10月17至18日的歐盟峰會之後達成新脫歐協議,並趕在31日脫歐限期之前將新協議和相關的國內立法通過國會,讓英國終能有序脫離歐盟。
其次,由於國會在休會前已通過約翰遜口中的「投降法案」,強制約翰遜在10月19日若未得新脫歐協議則須向歐盟要求押後脫歐三個月,因此到了萬聖節的脫歐日,英國也有可能脫歐不成,並提前舉行大選。
最後,面對押後脫歐的法案,約翰遜一貫的說法是他將會「守法地準時脫歐」,其親信更將此挑戰比作「到公園走一圈」般容易解決。雖然在野各黨正準備通過更嚴謹的押後脫歐法案,不容約翰遜走法律縫隙,不過預料約翰遜將再宣布休會數日,而其手上更有一系列繞過押後脫歐法案的方法,當中包括:以樞密院命令阻延法案執行、利用原有《歐盟(脫離)法》與押後脫歐法案的可能衝突大做文章、通過脫歐協議卻不通過必要的國內立法、暗示歐盟不要接受押後要求、要脅以歐盟成員身份阻礙歐盟運作等等。如果路路不通,約翰遜甚至可直接以身試法,冒上藐視法庭的坐牢風險,為如期脫歐「殉道」。
以上三種脫歐劇情,在憲政地震後絲毫無改,可見位處國會大廈對面的最高法院說到底也難以挽救英國脫歐公投以來每況愈下的政治困局。此刻尚有理智、尚未緊抱留歐或脫歐意識形態的英國人,大概也盼望最高法院真的能夠參與政治決定。可惜,尊崇習慣法的法院於法不能配合,而政治也非法律理性能處理之事。此等盼望,永遠也只能是盼望。
上文刊載於第182期《香港01》周報(2019年9月30日)《約翰遜休會被判「違法」 憲政地震不改脫歐劇情》。
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香港01》周報於各大書報攤、OK便利店及Vango便利店有售。你亦可按此訂閱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