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東豪專欄】當同事說屋企有事 上司可以這樣應對……
企管人須面對的棘手事情中,有一項不多人談論,但確切存在,是下屬因公事以外的困擾而不能專心工作,最常見是屋企有事。屋企人病重、伴侶之間出現問題,這些事可以癱瘓平日表現出色的同事。顯露領導才能不一定是關於重大戰役的戰績,怎樣處理最人性化的難題,很多時「考起」英明神武的領袖。
企管人口邊常掛着「professional」這字,凡事以professional的處理方法為依歸,以為professional永遠是解決難題的良方。企管人半生累積的所謂經驗全是關於professional生涯,私人生活彷彿不值得談論。企管人的認知中,professional生活和私人生活永不重疊,因為當這兩條線交叉相疊,代表極度棘手。
同事屋企有事,當然要幫,這是人之常情,況且「他朝君體也相同」,這些事情隨時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同理心這時候出場。但怎幫?很多時問題是否存在,問題是什麼,企管人也不能掌握,因為同事不願透露。同事都明白professional的重要性,不想被人覺得公私不分,在公司死頂,裝沒事,但全世界其實看到。同事心情可能太差,不願訴心聲,又或者同事感到羞愧,把心事留在心裏。企管人的首要工作,是察覺問題。
上司和下屬的權力關係不平等,下屬不願提,上司強迫的話,下屬會覺得被迫透露多過自己想透露的,把問題弄得更壞。如果同事願意談,怎樣處理同事的家事便成為企管人責任的一部分,因此,談話過程需要非常謹慎。企管人常犯的錯誤,是以為自己是心理醫生,有能力解決下屬的種種問題。有些企管人弄不清「被like」和「被尊重」的界線,把下屬的問題當作是團隊的問題。這是錯誤的,因為企管人根本欠缺處理心理問題的專業能力,例如同事在企管人面前透露一些私密的心情,聽者需要採取行動嗎?需要的話,採取什麼行動?
另外,企管人應該顯出同理心,但不用成為同事的好朋友,特別在同事軟弱的時刻,做出平日不做的動作。實際上,同事的家事,其他人能夠解決的機會率微乎其微。上司和其他同事能做的,是在短期內工作安排上稍作調整。
同事屋企有事,最後是關於界線。團隊成員行多一步,忍讓多一點,這些不用多說,但界線怎定最考功夫。支持(或容忍)幾長時間,去到什麼程度,這兩個問題不容易答。以往案例未必適用,因為事情各有不同,先例一開,以後是否跟住做?如果不能的話,隨時出現「大細超」的指控。但界線難劃也要劃,即使日後可能須重新劃。企管人切忌作出太多承諾,「大細超」指控是非常實在的風險,有些界線過不得,也不應輕易移動。企管人這時須提高警覺,注意其他同事有否受影響。其他同事擔子突然加重,有苦無路訴,容易衍生連串問題。界線與時間分不開,所有界線都應包含時間元素,時間不一定說得一清二楚,但定期審視各人的整體狀態,是企管人的責任。
辦公室內顯關懷,是企管人的份內事。關懷的氣氛讓同事放膽跟企管人討論不同問題,包括屋企事。當辦公室瀰漫關懷風氣,企管人較容易察覺到同事的私人危機。屋企事棘手,不過早知好過遲知,千萬不要假裝不知。
企管人要有自知之明,人家的問題,人家已想盡辦法仍解決不到,自己能幫的空間非常有限。我的經驗是,這時候企管人的最佳位置是聆聽者。同事最需要知道的是有其他人關心他,特別是上司和同事。上司願意聆聽,了解問題,很多時候已經足夠。聆聽者的工作是聽,不牽涉太多動作,特別是口部動作。有些上司急於顯關懷,人家講到一半,便提出讓下屬放假,專心處理問題,但下屬卻希望繼續上班,不麻煩他人,保持某程度的正常生活。用力聽吧,下屬需要的,未必是閣下的解決方案。
上文刊載於第137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1月5日)《屋企有事》,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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