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編週記】兒童應否參與搏擊運動?

撰文:賴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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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編輯K。上個月,泰國發生一起十三歲少年拳手命喪擂台的新聞,這則意外在泰國方面引起討論,建議規管兒童拳手出賽年齡(現時泰國並無拳手年齡下限)。而現時泰國政府當局,正草擬條例不准十二歲以下兒童參與泰拳搏擊比賽,有關條例能否通過仍與當地業界僵持中。這則新聞讓我思考小朋友適宜參加對打搏擊運動嗎?這次週記談談我的淺見。
 

(視覺中國)

為何會覺得兒童搏擊有問題?
大家會覺得兒童搏擊有問題,很多時是因為看到一些發展中國家以兒童(這裡泛指13歲以下小童)作為搏擊選手對戰,而在缺乏護具和沒有年齡下限的情況下可以攻擊頭部等脆弱部位。

其實很多流行的搏擊武術,都有兒童組賽事。例如據筆者所知劍道一般道場容許八歲以上兒童學習,在帶有護具情況下進行對戰;空手道及跆拳有兒童對戰,但參賽者亦帶有足夠保護裝備;柔道雖然只穿袍,但主要以摔技為主,習者也學過受身,而且比賽有軟墊作保護。而泰拳,香港的泰拳比賽不設兒童組而只設少年組(15-18歲),但也是要帶護具。

我們可以見到,一般搏擊運動若設有兒童組,除了同樣有專業裁判監場外,均會有充足的防護措施如護具、特制的兵器或比賽場地輔以軟墊。在充足的保護措施下,再配合專業的現場裁判,基本上現在兒童搏擊運動都是安全和可接受。而且一些對身體的要求例如柔軟度訓練,確實是越年幼訓練越好。
 

由劍道演變 適合小童的Sports Chanbara

視覺上的血腥畫面令人對缺乏保護的兒童搏擊抱以反感外,這些搏擊比賽的背後價值觀也是令人對兒童搏擊比賽加以反對原因。

2012年歐美記錄片《Buffalo Girl》,導演Todd Kellstein走訪泰國,拜訪兩位八歲兒童泰拳手。這些拳手雖然都有正常的校園生活,但因為生活迫人,他們都要靠打拳為家庭賺取收入,而他們父母不單不反對,還會視為理所當然。
 

錯誤灌輸為金錢施展暴力
對很多發展中國家,當地人參與競技或搏擊運動主要目的多是為了賺取收入,維持生活。而我們當代的體育道德教育,是教導我們體育精神,運動是為了彰顯人類能力極限、自強不息和堅強意志;而在武術層面,武術雖然有保護自己和以武制暴的價值等這多一層價值,可是上述談到那些令人覺得有問題的兒童搏擊比賽,除了因為血腥危險外,還因為比賽背後的價值,並不是教導兒童運動精神,而是潛而默化教導他們以武力來賺取金錢。
 

(視覺中國)

其實現今社會我們對兒童的概念,包括兒童要學怎麼和權益,都只是近一個半世紀以來的產物。在工業革命年代以前,兒童在三四歲懂得步行和語言後,在很多文明體系都視為「縮小了的大人」,或「準成人」,即使十歲出頭的兒童,已經可以生子為人父母。例如在中國古代,兒童就算有蒙童讀物,都是學成人的四書五經濃縮版;歐洲工業革命年代,童工是正常現象。隨著經濟發展,上個世紀知識科學的普及和對人權的反思,才出現了當代的兒童觀念,認為兒童應該有特別的對待而加以保護。

筆者要不厭其煩的說明這個兒童觀念的演變,是希望反對兒童搏擊的一方(這裡指缺乏保護,而為了賺錢而讓兒童上擂台的搏擊比賽,筆者也是反對這類比賽),能在譴責的同時給予瞭解上的同情。我當然並不是指要贊成,對兒童做成危害的事絕對應該避免,但在通過更深入的了解,可以更多的思考問題本身與解決方法。
 

那面對這些搏擊運動,我們可以怎麼做?

首先,我個人是拒絕消費這類搏擊比賽,拒絕付費或免費觀賞;另一方面亦希望媒體輿論監察有關活動,推動政府修改法案保護兒童。雖然在經濟層面上這些兒童選手背後有生計考慮,但政府有責任透過公權力保護這些兒童,起碼這些家庭就算面對生活困境、無奈要子女打工時,也不是投入這些缺乏安全保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