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新處理教師失當流程 開校董會階段須呈報 與英文版一致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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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日前更新《學校行政手冊》,改動涉及「學校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的流程」,指明在學校召開校董會處理教師失當個案的階段,已經須呈報教育局,而比對上一版本《手冊》,學校是在讓教師陳述等步驟後,才需呈報局方。
教育局回覆查詢稱,近日更新《學校行政手冊》中文版,目的是與《學校行政手冊》英文版本的內容一致,澄清並無提出新的安排。
更新中文版改動「箭嘴」流程
教育局日前更新給學校的《學校行政手冊》,改動涉及「學校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的流程」,中文版本改動了「箭嘴」流程,指明在學校召開校董會以考慮調查結果及需要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的階段,已經須把結果連同調查報告及任何紀律處分的決定呈報所屬地區的學校發展組,供教育局考慮需否作進一步行動,包括審視有關教師的教師註冊資格。
翻查上一版本即2023年9月發布的《手冊》,學校是在讓教師陳述等步驟後,亦即學校召開校董會的下一個步驟,才需呈報局方;而同期的英文版《手冊》,流程內的箭嘴標記一直不一,顯示召開校董會階段,校方須呈報教育局。是次局方更新中文版《手冊》,處理個案流程安排指示,即跟隨英文版的箭嘴標記。
教育局:更新令中英版本內容一致 無新安排
教育局回覆查詢表示,一直要求學校在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時,應召開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會議,以考慮調查結果及需要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以及把結果連同調查報告及任何紀律處分的決定,呈報所屬地區的學校發展組,供教育局考慮需否作出進一步行動。近日更新《學校行政手冊》中文版,目的是與《學校行政手冊》英文版本的內容一致,澄清並無提出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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