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無上場|Tatler 撤資助申請「斷」關係 政府難為苦主出頭?
國際邁阿密(Inter Miami CF)周日(4日)與港隊於香港大球場進行表演賽,惟「球王」美斯(Lionel Messi)全程「齋坐」,入場球迷大為不滿高呼「回水」。主辦機構Tatler Asia昨日(5日)宣布撤回向政府的1600萬元資助申請。雖然,特首李家超今早(6日)仍表現強硬,要求主辦機構公開與球會的合約和回應球迷訴求,惟Tatler Asia理論上與政府已「無關係」,政府還有甚麼招數能驅使對方「合作」呢?
行會召集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向《香港01》坦言,如今政府的角色及權力有限,認為主導權落在消費者身上,建議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賠償。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也指,隨 Tatler Asia撤回資助申請,政府與對方再無關係,她教路球迷或旅客向海關投訴主辦機構疑涉違《商品說明條例》,海關跟進調查期間或能要求提供與球會的合約。
葉劉淑儀:政府同Tatler打官司無著數
葉劉淑儀向《香港01》表示,政府在是次事件上的角色及權力有限,指如今的主導權落在購票入場的球迷身上,建議球迷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賠償,或向消費者委員會、海關等部門投訴。
她說:「政府同佢(Tatler Asia)打官司無咩著數,因為費用好大,通常呢啲官司都係negotiate(談判),多數結果都係settlement(庭外和解)。」
江玉歡教路球迷向海關投訴主辦方疑涉違商說條例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當Tatler Asia宣布撤回M品牌及1,600萬資助申請後,政府難再有角色向Tatler Asia追究損失。儘管李家超及文體旅局局長楊潤雄多次促請Tatler Asia公開與球隊簽署的合約,但法律上,政府已無權要求Tatler Asia公開商業文件。
冇合約㗎嘛,個合約係主辦方同市民之間,政府嘅角色真係有限。
▼2月4日 國際邁亞密對香港隊表演賽▼
那是否意味政府已不能替球迷苦主出頭討回公道?江玉歡認為只能透過部門執法,教路球迷及旅客可向海關投訴Tatler Asia疑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在調查過程中將有權要求Talter Asia提供合約內容。她承認立法會也難發揮作用,認為最佳的方法是海關盡快展開工作,而消費者委員會亦可參與其中協助市民。
江玉歡又建議政府審視保障消費者的法例及研究引入集體訴訟的可行性,「咁(消費者)就可以一齊做(訴訟),減省法律程序」,她舉例指新加坡的《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涵蓋內容較香港法例闊,當中包括保障消費者「been misled」(被誤導)的權益。
鄭泳舜:Tatler Asia有責任就事件作出補救措施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委員會盡快開會討論事件,相信將檢視審批M品牌的標準與準則,包括檢討主辦方以M品牌作宣傳工具後,盛事卻未能如常舉行或有「甩漏」時,政府是否有權追討損害形象的責任等。
▼2月4日 國際邁亞密對香港隊表演賽▼
至於如今政府的角色,他相信文體旅局正檢視Tatler Asia是否有違反其他法例,「當然喺細節上,文體旅局都睇緊佢(Tatler Asia)申請(M品牌)時嘅承諾係咪滿足得到,假設佢滿足唔到嘅話,咁喺邊個途徑可以追討到,就要睇文體旅局再同佢(Tatler Asia)傾。」
不過,他指Tatler Asia作為視香港為主要市場的本地企業,有責任作出補救措施,負上社會責任及挽回企業形象,否則只會對自身造成大打撃,期望Tatler Asia盡快開誠布公。
佢哋(Tatler Asia)自己要諗要唔要回水,因為佢(球賽)係以美斯作招徠,最後成唔到事,令到球迷覺得有欺騙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