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議員倡廢除兼任行會減薪規定 一名議員要求加薪4成至15萬元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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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早前就議員酬金檢討,以問卷諮詢79名立法會議員。近八成議員認為,議員兼任行會成員被減薪的安排應取消。另外,有一名議員建議加薪4成,由月薪約10萬元增至15萬元。如果建議獲政府接納,下屆立法會起生效。
過半議員倡議辦職員開支參考中、低層公務員
今年7月,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向全體議員發問卷,就檢討開支償還款額及酬金諮詢議員,有79名議員回覆。事隔4個月,委員會本月歸納諮詢結果,其中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方面,有75名議員同意以加權指數,取代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調整償還款額的基礎。大部分議員同意,議辦開支比例應按往屆立法會做法,職員開支佔七成、其他工作開支佔兩成、辦公地方工作開支佔一成。職員開支方面,有50名議員同意以中層及低層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作為參考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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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倡廢除兼任行會減薪規定 一名議員倡加薪4成
現時立法會議員薪金10.7萬元,問卷結果顯示,有1名議員建議應該加薪至15萬元,加幅達40%,亦建議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上限由大約23萬元,增至每年30萬元,稱議員要照顧地區居民的民生活動和福利,以致每年在地區事務花費700萬至800萬元。另外,現時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薪酬需扣減3分1,至7.1萬元,78%受訪議員支持廢除扣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