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張欣宇不贊成劃一處理尚未起訴個案、倡增人手加快進度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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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協助多名在反修例被捕人士重新申請回鄉證的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在為《香港01》撰寫、題為「法治和人情——就協助被捕市民申請回鄉證的思考」中坦言,不認可坊間提出「統一劃線,從輕處理」尚未被通知會否遭起訴的被捕個案,認為應增加人手資源加也處理個進度,大前提是確保每宗個案得到基於證據的獨立、審慎和充分的考慮。

他又指,在香港邁入修例風波後的第五年之際,願社會能夠重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放下戾氣和猜疑,真正走出動盪後的種種後遺症。

張欣宇期望社會能夠重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資料圖片/馮子健攝)

他在文章中強調,社會動盪期間,絕大多數的拘捕行動均牽涉嚴重的違法甚至暴力事件,警方對每宗案件審慎處理和調查,律政司根據法律,在充分考慮可接納的證據所證明的事實後,獨立作出提出檢控或停止檢控的決定,不枉不縱,本是應有之義。

張欣宇強調,司法程序的嚴肅和完整,不容妥協。但無論是管治體系還是社會大眾,應當用怎樣的態度去對待曾經被捕過,甚至曾被定罪的市民,同樣是修例風波發生四年後,社會仍需努力達成共識的重要議題。

而他最近協助一些曾被捕市民重新申請回鄉證的經歷,或許能夠為大家帶來一些思考。他指,今年初內地和香港恢復免隔離通關後,很多市民發現在回鄉證續期/返回內地關口時遇上困難,其辦事處至今收到近兩百宗求助。

而他安排了和各位求助人單獨見面,了解個案情節,發現求助可分為三大類: 一是求助人確實和修例風波無關,但因偶然因素被捕,之後確認不予起訴,但仍留下被拘捕過的不良記錄; 二是求助人曾參與修例風波之中,情節較輕且執法機關未必掌握足夠記錄,因此不被起訴或起訴後不被定罪; 三是求助人遭起訴且定罪,情節相對較輕,已完成刑期。

他指,該等求助市民普遍表達出真誠的需要返回內地的原由,亦表達了對曾經的衝動和行為的悔意。在香港和內地不同部門支持下,最近這批求助市民陸續收到重新獲批的回鄉證,並順利往返內地,當中不少人由衷地向中央政府以及特區政府表達感恩之心。

張欣宇續指,國務院港澳辦夏寶龍主任4月16日和立法會議員交流時曾經指出,議員和議會要認真思考自己的工作和存在,是否能夠讓更多市民更加認可特區的管治。他認為,在回鄉證事件上提供協助,同時也是解決很多家庭所面對的困境,相信對他們增強對立法會、對特區政府、對中央政府的信任,起到正面作用。

最後,他認為法治與人情,是香港社會的基石。法治令香港可以走得正,人情令香港再出發。法治的要求,就是「是其是非其非」,做錯了要接受公正的審判、承擔法律規定的後果。承擔後果之後才可以講人情,要給已經接受後果的人重新出發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