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鋒不贊成獨立調查疫情處理:將前朝官員「鞭屍」有何意義?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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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明,不贊成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處理疫情表現,認為或交由立法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或較合適。

他坦言,政府已換屆,很多主理疫情決策的官員已換人,將前朝官員「鞭屍」有何意義?為何提供機會予外部勢力乘機去做「政治炒作」?

實際啲去睇,政府已經換屆,很多主理疫情決策的官員已換人,將前朝官員「鞭屍」又有何意義?點解要畀機會外部勢力乘機去做「政治炒作」呢?
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

憂日後再無人願意任政府官員

林健鋒認為,疫情持續三年,過程中面對突如其來的新情況和難題,政府「摸著石頭過河」做決定,一定有不足之處。他認為政府內部可以檢討如何做得更好,但「調查」則要小心處理,表示憂慮若立法會可輕易介入調查:「咁樣以後就冇人敢做官。」

講到「調查」就要小心處理,如果官員過往為社會盡心盡力做出一些決定,立法會可以輕易介入調查,咁樣以後就冇人敢做官。
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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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倡議,應如當年沙士疫情完結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審視各項抗疫政策,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做一個全面檢討,為下一次大流行做好準備。另一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亦認同,應獨立調查疫情應對,找出不足之處。

獨立調查與立法會調查之異同

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權力等同法庭,主席由法官或退休法官出任,再加上一至兩位具相關專業知識的成員組成,委員會有法定權傳召證人及索取文件,也可發出手令搜查檢取物品,並將得到警方和法院執達吏的協助。其成員與被傳召作供人士,在聆訊中的發言享有誹謗罪豁免權。

而根據立法會特權法成立的專責委員會,委員均是立法會議員,亦有權傳召證人及索取文件,委員與證人的言論也有一定程度豁免起訴權。

讉責英撤回邀香港立法機關出席研討會

另外,英聯邦議會聯合會英國分會原訂邀請香港立法會派員出席3月中的西敏寺研討會(Westminster Seminar)進行交流,惟主辦方突然以「香港情况惡化」為由,撤回邀請。林健鋒直斥對方立心不良,對此作出譴責。

他解釋,主辦方在去年11月發出邀請時,香港已經完善了選舉制度,認為現時英國「搞場大龍鳳出嚟」,旨在貶損香港,抹黑中國。他又指,英國一向以民主國家自居,又聲稱關心港人現狀,應聆聽港人聲音。今次拒絕了解香港在新選舉制度下的實際情況,顯示英方的「假仁假義」、「假民主」,希望國際社會和市民可看清他們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