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會會址獲續租3年 年期較舊約減4年 新增國安條款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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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向政府租用的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會址,租用合約明年1月1日到期。政府回覆查詢,證實已向香港外國記者會批出為期3年的新租約,較現有租約七年期大為縮短,並新增保障國安條文。
本身為外國記者會贊助會員的劉慧卿,表示對「續租」一事放下心頭大石,又指若然不獲續租,會給予香港和國際社會很差的訊息。就新租約中加入維護國安條款,劉則指《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法律,不論是否記者,亦須遵守香港法律:「你話要守香港法律,啫係話阿媽係女人」。
政府:新約租期三年屬新政策
會方早前向政府提出續租要求,政府表示經仔細考慮後,決定以市值租金批出為期3年的固定期新租約,明年1月2日起生效。政府續指,在新政策下所有由產業署租出的歷史建築物,租約年期均不多於3年,這可令歷史建築運用有一定靈活性,更好地配合政府不同時期的政策和目標,以及香港發展的需要。而且,三年的租約期應可讓租客有一段合適的時間就其營運作出安排。
列明守國安法 劉慧卿:啫係話阿媽係女人
政府在新合約內加入保障國家安全和充分保障政府權益的條文,《香港01》正向外國記者會查詢合約詳細內容。
外國記者會近年多次捲入政治風波,包括邀請「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西藏流亡政府」官員達瓦才仁,「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演講,建制派曾多次批評該會,指其利用政府物業宣揚「反中亂港」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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