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案|李家超談法治:修例令法律基礎強烈 政府即可依法辦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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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敗訴後,未有提出上訴、轉而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懷疑有問題針紙,做法引來爭議。
特首李家超今早(1日)出席行會前,被問到修例會否影響外界對香港法治的觀念,他稱「依法辦事」是政府的優先原則,法庭裁決顯示法律有漏洞,政府根據裁決採取行動填補法律漏洞,務求令政府有強力法律基礎「依法辦事」,完全符合及跟隨法治原則。

記者:你講過政府會依法行事,當政府在「免針紙案」敗訴後,幾天後就修例、而非接受裁決,是否就香港法治傳達出錯誤訊息? 李家超:你的問題相當具誤導性,「依法行事」是政府採用的優先原則,裁決顯示了法律有漏洞需要堵塞,所以依照判決採取了堵塞漏洞的行動。

維護法治有力例子:確保良好意願有法律基礎

至於政府會否上訴,李家超稱已發聲明表明立場,重申政府有責任迅速並有效地保障公共健康,他說政府推出不同防疫措施,都是建基於這個堅定信念。不過儘管有良好意願,都須確保政府行事有強烈且全面的法律基礎:「所以才可以確保『依法辦事』,這是法治的原則,這正正是港府維護法治的有力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