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周年︱鄧炳強分析港三大風險 未來制訂政策須考慮國安因素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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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社專訪時指出,《港區國安法》實施近2年以來,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香港已實現由亂到治,但風險還是存在。他分析香港目前仍有三大風險需要防範。
須以23條補足《國安法》未涵蓋部份
鄧炳強分析當前香港需防範三大風險,第一是2019年修例風波衍生的「本土恐怖主義」,包括「獨狼式」破壞行為、襲警等;第二是以小組形式出現的恐怖活動,如製作爆炸品、在公眾交通投放炸彈;第三是外部勢力侵擾,包括利用代理人影響香港和國家穩定。
他指,要針對《基本法》第23條推動立法,補充現時《國安法》不能包涵的情况,希望香港可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為未來應對國家安全的挑戰做好充分準備。
鄧又強調,未來需要培養市民愛國及國家安全意識,香港特區不同機構和部門除了為國家安全宣傳推廣外,還要在法律修改及政策擬定時考慮國安因素。他指特區政府未來有職責向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等加強宣傳,同時承擔管理責任,這也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讓香港長期保持繁榮穩定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