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馬道立稱法庭不判斷法律好壞 樂觀相信普通法可跨2047年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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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本港法治屢遭質疑,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接受《明報》訪問,表示對香港法制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制可以跨越2047年。他稱公眾關注《港區國安法》有否影響普通法制度是無可厚非,但認為應留待終院處理多宗《國安法》案件時才可下判斷。

法庭循一貫方式詮釋國安法 非判斷法律好懷

馬道立指,普通法法庭是引用法律斷案,在《國安法》下法庭的角色,與處理其他案件一樣是以同一套方式詮釋法律,包括考慮《基本法》及《國安法》訂明的人權保障,確保被告可獲公平審訊。他說,法庭角色不是判斷一套法律的好壞,而是詮釋及引用法律斷案:「例如我不會說是否喜歡《貨品售賣條例》 或《遺囑法》,我們並非關注喜歡一條法律與否,而是怎樣最好地詮釋一條法律。」

馬道立不認為法庭處理《國安法》案件不公平:「如果審視法律後,一方有優勢而勝訴,這不是偏頗,可能公眾未必理解這些微差別。我認為要看的不止是法律意思,而是待遇是否有別,例如一方是政府預設一定贏,另一方一定輸。」

國安法保釋難度增 馬:只屬特定安排

多名《國安法》被告還柙逾一年,但案件仍未開審,馬道立說從法庭角度而言,不論案件性質,被告審訊前長期拘押當然不是好事,應該盡早審理。他指,《國安法》的確改變了保釋規定,但只是改變刑事法下一個特定安排。

馬道立也希望社會明白法庭審案時並無考慮政治因素,不能只以判決結果論斷香港是否有法治,法庭審理的過程及理據同樣重要。

他提到,普通法制度一向適應新情况,只要社會、法律界、政府努力去維繫,有信心可維持多不止25年,並希望更多人了解及明白法律制度。他形容自己是樂觀者,對香港法制仍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制可跨越20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