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收國安處投訴律師行為失當 律師會調查:最嚴重可除牌

撰文:林劍
出版:更新:

香港律師會確認,近日收到與「612人道支援基金」案相關,涉及《港區國安法》和法律執業者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是首次收到來自警方國安處的投訴。律師會表示,會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的原則,認真處理每宗投訴。

成立三人小組檢視投訴

律師會今日(23日)召開記者會期間確認以上消息,但未有披露被投訴人身份及投訴詳情,會長陳澤銘指將就事件展開內部紀律調查,認為投訴未成立前披露被投訴人並不公平。他又指,由於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律師會不會對個別律師作出評論,暫時亦未能估計調查所需時間。

陳澤銘表示,會方會有一個獨立三人小組檢視每宗投訴,由最輕的罰則,例如發出信件提醒。如果性質嚴重,可以轉介至律師會以外的一個獨立審裁處,即律師紀律審裁團,去決定違規狀況,最嚴重可除牌。此外,如果事件涉及刑事成份,將交由警方跟進。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名「612基金」的信託人,指他們涉違《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警方交代案件調查進展時,指發現有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專業失當。據了解,有人協助處理反修例案件時,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收取「基金」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