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拆解律政司設副手之謎 有人憂現「副作用」

撰文:林劍 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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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特首李家超昨日(17日)公布政府架構重組細節,建議新政府設3名副司長,其中最令外界感意外的,相信是律政司也會增設副司長,並首次設有政治助理。
綜合多名政界人士觀察,律政司副司長的主要職責,除像李家超所指的「大外宣」,回應國際間對香港法制不符實際的說法外,另一個重要功能為和立法機關打交道,這一點在過往歷屆政府中較受忽略。不過亦有人擔心,副司長一職始終是新設,職能、權責尚待釐清,擔心副司長定位不清,隨時出現「副作用」……

律政司「政治游說」工作要求提高

比起另外兩名司長,律政司的工作被視為較獨立,不受其他部門或人士影響。不過,律政司在一些法律草擬、法制等工作上,仍然要徵詢立法會意見,而律政司司長過往不設政治助理,又沒有副司長,近年法律爭議、檢控個案大增下,司長本人工作量「超負荷」。正如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所指,增設政治助理,可以有助與立法會議員和其他持份者組織聯繫,為律政司的工作爭取支持。在過去,律政司一般較少參與政治游說、「箍票」等工作,有官場中人指,此職責落在律政司政務專員傅小慧身上,今次增設政治任命職位,有助強化相關工作。

另有立法會議員反映,在政治現實上議員和政府溝通,一般至少找副局長會面,政治助理充其量擔當輔助角色,這個道理落在司長上亦一樣。所以單純設政治助理不可能滿足議員的需求,因此設副司長分擔溝通工作是正常之舉。

資深大狀未必願意「屈就」 DOJ直升更方便?

理論上是如此,但人選才是李家超政府要小心思考的問題。有法律界人士估計,隨著近日有消息傳出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留任機會大,相信一眾在法律界有江湖地位的資深大狀,都未必願意「屈就」當鄭若驊副手,而且當副司長亦不代表5年後有機會「坐正」,所以這職位對資深法律界人士的吸引力不高;站在鄭若驊角度,她亦未必希望找一位在法律界地位和自己「咁高咁大」的人當副手。因此,該人建議在律政司(DOJ)內的高級職位直接晉升副司長,亦是值得考慮。

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可在律政司高級職位中,挑選合適人才當副司長。(資料圖片)

湯家驊評三條件:能服眾、精通刑事及人權法、無政治包袱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未來律政司面對大量涉及國安法案件的檢控工作、《基本法》第23條立法、假資訊立法等,比往屆政府更忙,再加上要在國際間「說好香港法治故事」,所以工作會很繁重。不過從現實角度,他認同要在現時的大狀之中找人當副手並不容易:「你坊間一位資深大狀,點會貪你幾十萬一個月嘅副司長人工?出一次庭都唔止賺呢個數,(副司長)權力又唔係特別大。如果真係咁有熱誠服務特區,有其他更好方法。」

湯家驊認為,副司長一職不需要在法律界內有非常豐富的資歷,重點應放在善於溝通、能服眾等方面,因此事務律師或法律學者也未嘗不是好選擇。他又指,由於鄭若驊的專長為仲裁、調解,固此副司長找一位精通刑事法例、人權法的人擔任會有很大幫助。此外,由於律政司職位不適宜太政治化,所以應該找一些沒有政黨背景、無「政治包袱」的人擔任。

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政界憂權責不清變爭權

李家超新政府架構建議,共有六司十五局,司局長人數將是歷屆之冠,涉及額外13名政治委任官員(包括3名副司長、2名局長、2名副局長及6名政治助理),固然象徵新政府新人事作風。但亦有政界人士擔憂,官員人數愈加愈多,會否令架構過於臃腫,衍生其他問題。

消息人士指,行政會議昨日討論重組架構方案時,確實有人提出關注,司長尤其律政司設副司長,會否導致副司長「無嘢搵嘢做」,出現矛盾、爭權現象。有人認為,副司長最大功能是加強高層協調、統籌,但以律政司副司長而言,「唔會成日都有嘢畀你協調」,而正所謂「多隻香爐多隻鬼」,副司長定位不清,隨時變成爭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就指,新特首要釐清司長、副司長與局長和部門首長之間的關係,確保副司長的工作得到局長和部門首長的支持和配合,防止出現副司長角色不清、不受重視的情況發生。

有建制中人笑言,即使在行會上提出這些關注,其實都沒有太大意義,反正行會都要通過,林鄭只是配合李家超提出的建議,對於任期正在倒數的林鄭來說,如何改組都無所謂,反而一眾去向未明的問責官員,在這場討論中沉默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