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市民捐款會否有風險? 法律界人士:要看一個條件
警方國安處周二起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及學者許寶強,其後亦拘捕仍在獄中的另一信託人何秀蘭,指五人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全」。
「612人道支援基金」在2019年修例風波之中成立,主要為支援被捕人士的醫療、法律及其他援助,收到捐款超過1億元,當中也括不少市民捐款。拘捕消息傳出後有人提出疑問,曾經捐款的市民會否違法。
五名信託人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612基金」在2019年6月15日成立,除了在遊行活動募捐,亦接受網上捐款、銀行轉帳等,亦有店舖自發捐出部份營業額。據「612基金」網站,款項會用於四大範疇,包括資助基本法律費用、醫療費用等,依單據實報實銷。
警方日前進行拘捕行動,五名信託人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制裁香港。消息指警方掌握多名捐款人士及組織的資料,正進行深入調查。由於不少市民曾經捐款,外界有疑問這些市民會否違法。
陸偉雄:如捐款一刻真誠相信用於協助被捕者 毋須擔心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案件情況複雜,捐款者或會有風險,但認為市民不必過份憂慮。他分析,如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真誠相信資金是用於資助或協助被捕者打官司,而基金其後改變而無通知捐款人,則捐款人毋須太過擔心。
至於個人保障方面,陸偉雄說不清楚警方調查層面,但如果捐款人持有可證明自己清白無辜的證據,建議保留,日後或可在法庭提交證明。
熊運信指控方需要證明捐款人知道用於非法用途
律師熊運信同樣認為捐款人雖然有風險,但不必過份擔憂。他表示在檢控過程中,控方需要證明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已經知道款項會用作非法用途,而「612基金」若僅是提供醫療、法律等援助並無違法。
湯家驊:單純港人捐款犯法機會細 除非明知用於違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捐款者干犯《港區國安法》的機會較細,因為單純香港人捐款給一個機構,並無勾結外國勢力的嫌疑,而《國安法》亦有指定五種特定情況,認為單純香港人捐款並無觸犯該五種情況。
不過,湯家驊亦表示,如果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知道款項用於違法目的,就有機會干犯刑事法例。
湯家驊再說,「612基金」並不是註冊團體,毋須發出收據,如果有憑據就容易追查,但如果是街站捐款「追查到的機會近乎零」。
廖成利指捐錢不犯法 如何使用是機構問題
民協主席廖成利表示,目前看來警方的行動是依照法例進行,亦讓被捕人保釋,但認為警方應公開更加多資料。至於捐款者會否受牽連,本身是律師的廖成利指無問題,「捐錢不犯法,正如你捐給慈善機構,如何使用是機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