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改善院舍質素 料須額外聘480護士 主管須註冊加強問責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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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例改善安老及殘疾院舍質素,對院舍護士、保健員及護理員的人數及當值規定提出更嚴格要求,較大規模的院舍將率先在修例後第二年實施,小型院舍就由政府另訂日期。社署解釋,分階段實施是因為護士供應緊張,估計新規定下約380間院舍須額外聘用480名護士,另約350間院舍須額外聘用690名護理員。
修例同時調高院友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由現時的6.5平方米調升至最少8平方米,高度照顧院舍更規定要達到9.5平方米。為讓院舍有時間循序漸進地符合新規定,法例設立8年過渡期,不會在修例後即時執行新規定。
其餘6方面的修訂,包括加強對院舍營辦人的問責;引入院舍主管註冊制度;改善保健員註冊制度;優化藥物管理、使用約束措施和維護住客尊嚴及私隱的規定;調高罰則;以及廢除安老院的豁免證明書制度,都會在修例後短時間內實施。
政府今日(13日)將《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涉及修訂《安老院條例》等4條法例,本月25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逾四成院舍不符人均面積新規定

目前全港持牌院舍共1,129間,安老及殘疾院舍分別有794及335間,提供逾9萬個宿位。社署估計為了符合新的院舍最低人均樓面面積規定,約460間現有院舍未來須分階段削減6,300個宿位,惟相信現有空置宿位可全數吸納這些院友。

為加強對營辦人的問責,院舍須提名一名院舍負責人,當局會審視該人是否有欺詐罪等前科、財務狀況、以及過往申請院舍牌照的紀錄。該負責人須確保該院舍營辦及控制有足夠監管,保障院友的權益和安全,並須為違例負上法律責任。修例亦首次引入院舍主管註冊制度,列明一系列資格要求,包括完成指明培訓,而註冊有效期不超過5年。

無牌經營增至百萬罰款 首引入主管註冊

新法例列明院舍須使用最低限制程度、安全及適當的約束措施,以及遵從社署實務守則中使用約束措施須取得同意的規定,維護院友尊嚴及私隱。一旦違反社署書面糾正指示,即屬違法。政府同時調高罰則方面,無牌經營院舍最高罰款,由現時10萬元增至100萬元;違反人手等規定,最高罰款增至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