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下院討論法官來港安排 湯家驊批政治施壓 梁家傑憂撼動法治
英國下議院今日(30日)就英國及海外法官在香港的角色進行辯論,爭議應否繼續派法官來港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現時,終院有12名海外非常任法官,8人來自英國,包括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及賀知義(Patrick Stewart Hodge),兩人是根據回歸當年英國與香港簽訂的協議出任終院法官,安排對維持香港普通法體系及法治地位至關重要。
自從《港區國安法》前年6月實施,英國政界有強烈聲音要求中止協議。韋彥德過往兩年都確認,香港仍能維持司法獨立,但他警告一旦法治受損將出於良知而離任、並不再派法官來港,當局一直因應事態發展評估香港狀況。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下議院的討論如果達成跨黨派共識,勢必對政府構成極大政治壓力。
梁家傑表示,英國現時根據協議,委派最高法院正副院長任職香港終院,等同以英國在普通法世界的龍頭地位為香港「加持」,協議一旦中止等同剝奪香港僅存的法治優勢,屆時香港將不再是「生金蛋的鵝」,無異於深圳上海等內地城市。同樣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警告英國若果中止協議,將與《中英聯合聲明》背道而馳,破壞香港法治:「唯一原因係唔鍾意中國,政治掛帥!」他認為是考驗韋彥德「腰骨夠唔夠硬淨」,可否頂著政治壓力。
先後有海外法官因國安法選擇離任
《國安法》下,終院海外法官是否留任爭議聲不斷,前年9月,澳洲籍的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率先辭職,表明與國安法有關;到去年6月,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Brenda Hale)亦因「國安法有不清晰地方」而不續任。不過,最受注目的是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的取態,因為他的決定,關乎香港及英國的協議,勢必引起其他「單頭」海外法官去留。
英國政府多次表明,是否中止協議須視乎香港是否繼續維持司法獨立,而決定權在於英國最高法院。韋彥德過去兩年年中,均以聲明表述最新立場,又指支持香港法官守護司法獨立及法治,同時持續密切注視及評估香港情況。
國安法有條文引起關注,影響須視乎如何應用,目前仍未可見。但無置疑,香港終院法官會盡其所能維護《基本法》第85條,所列明的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目前,我們共同的評估是,香港的法院仍然很大程度地獨立於政府,判決仍與法治精神一致。
韋彥德去年表明留任:如法治被破壞會辭任
韋彥德去年8月表明,他與賀知義決定繼續留任香港終院,是得到英國大法官及外交大臣全力支持。同年3月他出席英國國會聽證會,則表明如果香港出現司法獨立被破壞、法庭違反法治的情況,「良知不容許再服務下去的話」,就會辭任終院法官,也不會再提名其他英國法官來港擔任職務。
事隔一年,英國國會再討論同一議題,爭議圍繞《港區國安法》實施是否已經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及「一國兩制」。英國的最新立場,是去年的12月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書》,形容香港司法獨立的評估「越見爭持」(increasingly finely balanced),批評北京及港府利用《國安法》打擊公民社會、收窄自由空間、削弱對行政權力的制衡,又提到大規模拘捕民主派,以至蘋果日報倒閉等。
但報告當時仍然相信,英國法官對香港的司法獨立仍有正面支持作用,所以會維持委派法官來港安排,同時強調法院不受政治干預至為重要。《國安法》實施近兩年,英國政界對香港的法治的發展,評估是否有變?
湯家驊:若停派法官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湯家驊表示,如果英國最終決定停派法官來港,將影響國際對香港的觀感,破壞香港的法治,是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佢要破壞,香港冇乜可以做!」他說《中英聯合聲明》並沒阻止香港訂立《國安法》,指《國安法》損害司法獨立是歪理,沒事實根據。他指現時並未有國安案件要在終院審理,暫時只處理過黎智英的保釋申請,不足以就《國安法》影響下判斷。
他說《國安法》表明尊重司法獨立及國際人權公約,引述現任終院海外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去年曾肯定香港仍有法治,英國法官須留任才能守護香港法治,認為停派法官是「政治抵制」。他希望在爭議中,英國能以「維護法治為出發點,政客還政客,法官還法官」,自己極不願見到英國停派法官,希望韋彥德可以頂受住「政治壓力」。
梁家傑:倘遭中止協議 香港將無異於上海深圳
梁家傑表示,下議院的辯論對於英國最高法院及約翰遜政府並無約束力,但如果達成跨黨派共識,就會形成極大政治壓力。他指客觀事實是《國安法》令原有制度面目全非,對刑事案的影響更是毋庸置疑,英國「會按照佢見到嘅下判斷」,若最終決定中止協議,勢必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地位。
不過,梁家傑相信英國在香港有利益考量,不會即時停派法官,會「點到即止,但都唔代表香港高枕無憂」。他指,要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挽回世界對香港法制的信心,必須保住僅有的法治優勢:「香港係一隻生金蛋嘅鵝,香港同中國政府必須做嘢,發出明確訊息,話畀人知,香港法院係信得過、靠得住,有能力同決心維持普通法制度。」
他說,如果很不幸地,英國認為「香港返唔到轉頭」而中止協議,即使有個別英國法官願意以個人身份應邀來港,亦都無補於事,因為「加持」不再來自英國司法制度,傳達的訊息是好差,投資者可能逐步撤出。香港須思考「仲憑咩可以服務國家?我好唔希望發生,不過,國際政治問題都係要由掌權者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