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醫學會鄭志文嘆拒針者偏執 極少病症可獲醫學豁免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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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本周四(24日)實施,進入商場及街市等處所須先打針,除非獲醫生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衞生署今年1月底及2月中,更新了給予醫生的指引,收緊簽發門檻,極少情况下如中風、心臟病發等可獲有期限豁免,為期3至6個月;孕婦亦難獲豁免,因為指引已將懷孕從科興疫苗「禁忌症」中剔除。
醫學會副會長鄭志文今早(22日)於港台節目上表示,新指引下醫生執行會更加清晰,未來只會有非常少數病人可獲簽發證明書。他又指,對醫生來說最大的難處不是如何判斷病人是否適合接種,反而是部分市民仍然對疫苗存有誤解,「執著地唔想接受。」

▼7張圖片解釋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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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指引令醫生執行更清晰

鄭志文指,更新指引實際上對於豁免的標準影響不算大,只是對醫生來說更加清晰化,例如對於長期病患者的標準說得更清楚,也標明3至6個月的有效期,執行而言難度不大,因為醫生經常都要判斷病人是否適合接受某種治療。

他指,近日政府推出疫苗通行證安排後,的確多了市民向同業求助,要求簽發證明書,認為真正最難處理的地方,在於許多求助的市民對疫苗都有所誤解,「執著地唔想接受」,醫生要嘗試幫助市民接受疫苗。鄭又指,孕婦在較早前也可以接種復必泰疫苗,最新的更動只是將其從科興「禁忌症」中剔除,她們本身也需要接種疫苗,又指醫生向來都鼓勵孕婦接種流感針,因孕婦是高風險人士,更加需要保護。

醫學會副會長、家庭醫生鄭志文。(資料圖片)

近期中風、心臟病情不穩者不宜打針

鄭志文表示,真正有需要簽發豁免證明的人士,是一些近期曾經中風、有心臟問題而又病情未穩定的人士:「呢啲先係高危群組,因為病情未穩定,打針可能干擾病情復元」,但當病情穩定後就可以打針,因此豁免證明書每3至6個月更新一次,是合適做法。他指,如果證明書永久有效,病人以後都不能打針,如其本身有長期病患,風險更大。

鄭志文坦言,新指引下能獲簽發豁免的人士非常少,醫學界會繼續嘗試向市民解釋,減低他們對疫苗的疑慮。他又反問:「當大家成日一窩蜂咁去搶購中成藥時,又有冇睇清楚個副作用?疫苗喺國際上已經有咁多研究證明有效,副作用又較少,點解又唔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