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規要求經理人考牌 禁危害國家統一、反對憲法 港澳台適用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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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及旅遊部前日(26日)發佈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提到為加強經理人隊伍建設和管理,規定經理人要考資格認定考試,才可在中國從事演出活動,當中列明港、澳、台三地經理人均適用。
《管理辦法》指,報考的經理人須擁護《憲法》、具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等,亦訂明他們不可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不可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如反對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等,新修訂會由明年3月1日起實施。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接受查詢時表示,暫未知細節會如何執行,仍有待觀察,暫未接獲業界表達關注。他強調,近日內地相繼有不同涉及演藝圈的政策出台,業界要再留意,看看能如何配合和適應。

內地修例規定經理人要考資格認定考試,才可在中國從事演出活動,當中列明港澳台三地經理人均適用。(資料圖片)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列明,藝人經理人包括個體藝人經理人、藝人機構中的專職經理人;而經理人的活動涉及演出組織、製作、營銷,演出居間、代理、行紀,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活動。《管理辦法》規定經理人要考資格認定試,其中每年舉行一年,為全國統一實施。

其中參加的經理人需具有中國國籍、擁護《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等,在資格認定考試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將公佈結果,經理人的資格證由文化和旅遊部核發,全國統一樣式、統一編號。

禁止為危害國家統一、反對憲法等演出提供服務

修訂又指,經理人應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服務,包括不得在兩間以上的藝人機構從業、不得出租、出借經理人資格證、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等,更不能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如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和擾亂社會秩序等。

修訂強調,經理人應定期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在演出活動中依法維護演員合法權益,亦要提醒和督促演員嚴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同時列明,如有任何違反規定,將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若有嚴重情況,將依法認定為文化市場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田啟文表示,暫未知細節會如何執行,仍有待觀察。(資料圖片)

田啟文:暫未知如何執行 仍有待觀察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接受查詢時表示,暫未知細節會如何執行,但指部分香港經理人的服務與內地有不同,仍有待觀察。田啟文提及,近日內地相繼有不同政策出台,如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要求港澳台演員或工作人員在電視劇片頭、片尾署名應添加相應區域標註等,他認為要繼續留意情況,再看看業界能如何配合和適應。

體育、演藝、文化、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則指,自己未看修訂內容,亦沒收到業界表達關注。馬逢國稱,據他所知,過往內地對經理人設考核非新事物,認為內地整個國家修改條例,香港亦沒有例外,他相信會有影響,但未有回答有甚麼影響,僅指沒甚麼可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