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林新強:仍信奉「共產黨好偉大」 23條立法須與國安法看齊

撰文:周皓宜 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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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的立法會選舉,一直屬民主派囊中物的法律界議席,首次上演建制內鬥,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對撼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
6年前因公開表示「共產黨好偉大」而遭律師會通過罷免,最終辭任會長一職,林新強接受《香港01》專訪時說,該次經歷令他「上了一課」,及後意識到當時自己敏感度不足,但問題不在於讚揚共產黨偉大,「我絕對覺得共產黨偉大,呢句說話已經寫埋係《憲法》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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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覺得共產黨偉大」

林新強被視為法律界惹火人物,2014年他為《一國兩制白皮書》護航,在電台節目上大讚「共產黨好偉大,因為它將我們的國家帶領到一個新紀元」,引起軒然大波,觸發律師會通過對他的不信任動議。

事隔6年,香港政治環境徹底改變,林新強認為當年的風波源於他敏感度不足,「我因為呢句說話上咗一堂,當時應詳細解釋點解共產黨咁偉大。」他稱當時節目主持人也認同其言論,相信若他解釋清楚,大眾也會認同,「我絕對覺得共產黨偉大,呢句說話已經寫埋係《憲法》入面,共產黨領導中國從一窮二白到依家,中國人站起來、強起來,內地民眾生活非常美好,北京、上海甚至貴州都好,睇到我哋嘅天眼,令到中國人好自豪。」

若把當日言論放在今日政治時空,應無大礙,會否覺得當年有點無辜?林新強重申當時敏感度不足,自己主動承擔責任,沒有逃避,「雖然律師會無規定要辭職,我為咗平息風波,為咗唔好繼續分化律師會,最終都選擇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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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強:業界少講23條

政府表明將於來屆立法會開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被問到立法建議,例如在竊取國家機密罪上,傳媒應否獲豁免等,林新強多次稱需待草案出台,聆聽業界意見,目前難以評論,「我唔可以揣測政府會出咩草案......我個人意見比較渺小,最主要係反映業界意見」,若業界認為草案影響香港原有自由度及違反《基本法》,他會為業界發聲。他稱,目前業界關注發展機遇,「反而無咩聽到業界主動講起23條。」

林新強提到,23條立法須與《港區國安法》「看齊」,不可與《國安法》有衝突。至於何謂「看齊」,是否意味着23條案件同樣可不設陪審團、安排指定法官審理,林新強僅說要視乎政府草案,不作猜測。

至於23條立法應否符合《約翰內斯堡原則》,承諾不以言入罪?林新強稱,《約翰內斯堡原則》由一眾學者提出,具有參考價值,但《基本法》已保障了港人人權、出版和遊行自由等,並列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適用於香港,《國安法》亦表明會保障香港言論自由度,未來23條立法必定要跟從《基本法》和《國安法》。

初選47人案被告還押多時 林新強:法治非以快慢衡量

近年反修例案件積壓,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告至今已還押逾9個月,該案延至明年3月再提訊,被質疑是「未審先囚」。林新強指,法治並非以快慢衡量,最重要是要公平、公正地審訊,「我諗遲來嘅正義都係正義,絕對好過無正義。」他稱,若被告認為在囚時間過長,可向法庭申請保釋,如法官不批准,也是參考實際情況按法律作出決定。

對於有指《國安法》條文不清晰,林新強表示,《國安法》是新的法律條文,需要時間透過不同案例釐清原則性條文,「呢個係我哋制度,希望大家忍耐下。」他建議政府向法院增撥資源,聘請更多法官,並呼籲業界更多有志之士擔任法官,加快審訊速度。

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李澤彤攝)

近日有候選人提出特赦反修例示威中干犯輕微罪行的青年,林新強稱,特赦屬政府權力,由政府考慮,「我唔會同政府決定呢樣野,我唔知應從咩去考慮,我完全無呢個概念。」

以往法律界議席由民主派主導,被問到如何爭取選民支持,林新強稱會以最誠懇態度服務業界,貢獻其經驗和知識,助業界開拓海內外市場。他形容對手陳曉鋒有抱負、有目標,而自己的優勢在於具有多年法律經驗,「做咗30年,一世都係法律界」。

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名單,請參閱《香港01》選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