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社工註冊局成員須宣誓 狄志遠斥政治化 朱麗玲促釐清是否公職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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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下月4日改選,15人角逐8個民選成員席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21日)發表網誌,稱註冊局行使的是一種來自法例的「公權」,成員在理念上屬公職人員,《國安法》對公職人員要求應適用於註冊局成員,因此可能需要修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須作出依法宣誓要求。
社福界參選人、新思維主席狄志遠指,不應將社工註冊局政治化,又指羅致光概念有誤,反問:「香港任何團體,甚至公司都是按照法例而成立,難道企業也是公職人員?」
另一社福界參選人、民建聯朱麗玲認為,政府應釐清註冊局民選成員是否公職人員,如政府認為成員是公職人員,就應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狄志遠指將專業團體政治化 對香港專業發展有害無益

身兼社福界選委的狄志遠指,本港專業團體素來專業自主,認為社工註冊局是確保每一位社工也有認可的專業訓練及資格,同時確保在實踐社工工作時遵守專業守則,並非以政治路線作為標準。狄志遠續指,社工專業並非政治,社工註冊局更非政治團體,「過去個別成員個人的行為,不應算在社工註冊局。社工註冊局應維持為一個專業團體」。

狄志遠又點名反駁前黨友羅致光,指羅致光稱社工註冊局成員屬公職人員,屬概念錯誤,反問「香港任何團體,甚至公司都是按照法例而成立,難道企業也是公職人員?」狄認為,香港所有專業團體也是透過所屬法例成立,並在法例授予的權力下,進行專業自主管理,「事實上,有關法例的成立,正表示專業團體不是政府的一部份,不然,為何要這些法例呢?」

他認為社工註冊局與律師、醫生、工程師等專業團體無異,有關專業人士也非公職人員,正因如此才需有法所依的專業團體自我監督,「香港專業團體的自我監督一直行之有效,不應將專業團體政治化,這對香港的專業發展有害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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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麗玲冀政府清晰界定何謂公職人員

朱麗玲接受查詢時指,須視乎社會註冊局是否公職機構,若註冊局屬公職機構,成員便擁有公職人員身份,就應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他認為,政府應釐清註冊局民選成員是否公職人員,如政府最終認為成員是公職人員,就應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認為要清楚界定何謂公職人員,才能執行有關法例。

《香港01》正向另一參選人、香港復康力量會長葉湛溪查詢,暫未獲回應。

社工註冊局下月4日改選,其中7人團隊名單中較為人熟悉的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右一)。(社工註冊局民選成員專頁)

社工註冊局由15名委員組成,當中8人屬民選委員,另外6人由行政長官委任,另1人為社會福利署代表。註冊局下月4日改選,其中7人團隊名單提及「實踐社工價值 秉持社會公義 堅守註冊自主」,名單中較為人熟悉的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以及現任註冊局成員、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高級講師伍銳明。

立法會選舉各界別參選人,請參閱《香港01》選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