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投票|陳家洛質疑違「通常居港」規定 葉國謙:今次特殊安排
新選舉制度下,設立邊境口岸票站出現突破性進展,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傍晚(20日)發稿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內地敲定口岸投票安排,會盡快公布詳情。政制局常秘鄧忍光預告,設票站的口岸將有幾個,屆時內地港人入境後在香港口岸投票,即日可免檢返回內地。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選舉觀察計劃成員陳家洛質疑,有關安排近期突然急就章落實,由內地回港投票的選民理論上混雜了10個直選選區、28個功能組別及選委會界別,因此須敲定的並非免疫安排,而是選舉事務處有否充足資源人手,及應變能力處理投票流程及突發情況。他又質疑做法有法律風險,因現行法例規定選民須「通常在香港居住」。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葉國謙指今次是特殊安排,認為內地港人若有意投票,可預先登記,方由當局安排。
邊境投票者符「通常居港」資格?
有關選民必須通常居港的法定要求,載列在《立法會條例》第28條,2012年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書面質詢政府,會否容許在內地定居的選民回港投票。政府回覆指選民若載列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一般會有資格投票;然而,若已非在香港居住,或在香港已沒唯一或主要居所,或不再符合法例規定的登記資格並喪失投票權。
對於「通常居港」定義,政府歷年來都指須個別考慮及參考法庭判例,並視乎該人與香港的聯繫,包括是否經常回港生活,多次形容問題複雜。到去年,原定立法會換屆,傳出政府研究推出措施方便大灣區選民投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提出須考慮修例,清晰界定「通常居港」定義。
陳家洛:設票站等同「官方鼓勵灰色地帶」
如今法例未改、定義照舊,但邊境票站即將出爐,陳家洛反問究竟多少回港投票的人真正符合法例要求,「點證明我真係唔知,以往係收到投票通知卡先去投,邊境點處理又係唔知。」他指,條例規定選民須通常在香港居住、並須呈報香港住址,這是歷年來無法實行境外投票的原因,亦是種票個案最常牴觸的法律條文,如果為內地港人特設邊境票站,等同官方鼓勵「呢種唔應該存在嘅灰色地帶」,隨時出現選舉呈請或訴訟,挑戰選舉結果,「影響嘅可以係所有選區同界別。」
選民自各區各界別 流程複雜易生亂
陳家洛指,邊境票站衍生的技術問題多,因為不似境內選民被指明到特定票站投票;邊境票站可謂「來者不拒」,故須備有全港選民名冊,首要須有能力「確保資料私隱、電腦所有嘢都穩妥安全。」
繼而在流程上,要做到選管會一貫小心規矩的高標準,「選區重劃咗,人嚟到要搵返所屬區分,核實再畀票,點都要十幾廿分鐘,係要大量時間。」陳家洛說,其後分頭運送各選區及界別票箱又是另一考驗,選舉流程複雜可見於剛過去的選委會投票日,所以兩地檢疫都不是重點,而是選舉事務處人員有否訓練充足,能否承受壓力,可否及時應變。
將申請做邊境票站調查
他強調選舉為極嚴肅的事,以功能界別為例,勝負可以「淨係差幾票」,隨時因選民資格問題而被挑戰結果。過往多場選舉都有做投票觀察的陳家洛又指,倘邊境票站設立,會積極考慮申請做票站調查;他亦關注邊境票站會否一如其他票站,容許候選人及代理人自由出入。
對於鄧忍光預告未來會研究境外電子投票,陳家洛指選管會歷年「口徑一直話研究緊。」而2012至16年他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也討論過2、3次,形容政府不積極推動,怕有技術風險漏洞、黑客及舞弊等問題,關乎選民及候選人信心,一旦有差池將影響選舉公信力,正如今屆一用電子選票便出亂子,「除非去到一個境界大家都冇所謂,否則要慢慢試、從長計議。」
葉國謙:回港投票一向都存在
港區人大代表、行會成員葉國謙表示,本身只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又已登記為選民,就有投票的權利,而在過往一直都存在暫居其他地方的港人刻意回港投票的情況,不認為設口岸票站容讓居於內地港人投票會違反現行的法例。他又指:「以現時情況,已兩年不能正常通關,有很多港人都在煩惱如何回來投票,有口岸票站有強烈的要求,所以都是因應情況而作的措施,今次是特殊情況。」
葉國謙認為,政府今後需要考慮如何容讓居於內地的居民行使投票權,有關法例內容日後可以更加清晰,包括修例明確其定義,不過相信短時間內未必能做到。
至於行政混亂問題,葉國謙指可用預先登記的形式解決:「想投票的話就要預先登記,方使當局安排,不存在那天心血來潮就前來邊境投票的情況。」
選舉事務處:盡快公布詳情
選舉事務處回覆《香港01》查詢指:「我們知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內地當局敲定讓身在內地的香港登記選民投票日當天在口岸投票的安排,並盡快公布詳情。選舉事務處正為一旦需要落實作實務準備。如有進一步消息,會盡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