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廉署執行處調查員 投票日派駐全港投票站處理投訴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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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明(30日)起展開,廉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表示,廉署會一如以往,不偏不倚、嚴正地執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不論涉案人士的背景、社會地位或身分均會依法調查,又指執行處調查人員亦將於選舉日派駐全港投票站,以便迅速處理查詢與投訴,及在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
要求社交媒體或網站移除可能違法內容
趙汝達指,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會是新選舉制度下的首個大型公共選舉,借助今年較早前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經驗,以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修訂,指廉署已準備就緒,面對即將來臨的挑戰。
趙提到,經修訂後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引入兩項新的罪行,包括將「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列為舞弊行為,以及將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列為非法行為,廉署將採取預防及介入的策略,要求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可能構成操控或破壞選舉的內容。
防貪處將到訪個別投票站 觀察投票和點票過程
他又指,防止貪污處(防貪處)正進行有關公共選舉的防貪審查工作,並會在投票日當天到訪個別投票站,觀察投票和點票過程。為防範不符合資格的人士藉詐騙取得指明團體的會員資格,以「種票」手段獲得投票權,防貪處已向立法會功能界別下的指明團體發放指引,協助他們加強會籍管理。防貪處亦向首次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指明團體提供防貪建議。
趙指出,廉署人員為不同機構、政黨和有意參與是次選舉的人士舉辦講座,並出席由選舉管理委員會為候選人、選舉代理人和助選人員舉辦的簡介會,又指鑑於是次選舉的規模龐大,廉署將會為超過3萬名票站人員舉辦約50場講座,以提高票站人員對投票和點票程序涉及的貪污風險及選舉相關罪行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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