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下屆流會時缺席者 無合理理由要罰款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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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由下屆會期起,會議流會時缺席的議員,如無可被接納的原則將會被罰款。

議案由謝偉俊動議,下屆會期起如果會議流會,缺席的議員須提出合理原因,然而如立法會主席不信納缺席理由,該議員將會被扣一天酬金。

此外,議案規定議員在未完成宣誓之前,不得參與立法會主席選舉或作出任何表決。

下屆立法會將增至90名議員,過去議員均是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的必然成員,下屆起兩個委員會都需要報名加入,兩個委員會分別最少要有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