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七成人支持取締法輪功 組織促警調查是否犯《國安法》
香港民意交流協會今 (7日)發表港人對法輪功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受訪者認為法輪功屬「反中亂港」組織,另有七成受訪者認為法輪功的宣傳內容觸犯《港區國安法》,並支持依法取締。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法輪功20多年來在街頭展示標語,批評中央政府,涉顛覆國家意圖,應該被取締。她又指,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已由亂轉治,相信警方會依法處理,令有關組織早日在香港瓦解。
調查在今年9月1日至10月5日期間進行,在網絡和街站形式訪問8,855人。結果顯示,有68%受訪者認為法輪力為邪教組織,另有28%受訪者認為是宗教組織,亦有3%受訪者稱屬政治組織。
另外有72%受訪者認為法輪功屬「反中亂港」組織,同樣有72%人認為法輪功的口號,如「天滅中共」、「解體中共」等為政治口號,亦有72%受訪者稱其宣傳內容已觸犯《港區國安法》。
容海恩:應全面調查資金來源
容海恩表示,法輪功長期在香港建立「反共平台」,政府應依法處理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並且全面調查組織的資金來源。她又指,政府應盡快開誠布公,說明法輪功及那些組織為非法組織,以起警剔作用。大埔分區委員會委員劉文杰稱,調查顯示七成受訪者認為法輪功的宣傳及口號觸犯《國安法》,促政府盡快調查和回應。
香港民意交流協會代表陳志豪稱,法輪功總部在美國,多年來一直散播鼓吹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資訊誤導市民。他認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應正視法輪功涉及的違法行為和性質,盡快採取行動。協會副主席蔡泓則指,法輪功的「天滅中共」、「解體中共」等口號和宣傳品,涉推翻國家執政黨理念,更涉觸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急害國家安全罪」。
大律師黃汝榮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可分兩階段檢視法輪功的行為,分別為《國安法》生效前和後的時間。黃汝榮強調,法輪功在《國安法》生效前做的行為,亦不代表沒問題。他舉例指,法輪功口號「打倒共產黨」的「打倒」,或有機會涉及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的意圖。
黃汝榮稱,法輪功是否干犯《國安法》或刑事罪,「時間會證明一切」,又指要理解警方需時搜集證據才可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