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林鄭批過往政府遮遮掩掩:理直氣壯立法 惟本屆通過不實際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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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公布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會積極推展《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她下午在記者會指,自2003年開始,幾屆政府碰到這個議題均「遮遮掩掩,都係話我任內不會做,呢樣嘢係唔啱㗎!」
她強調自己會理直氣壯地做,未來就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時,要避免重現前年修例時被抹黑的情況,又重申無可能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若有相反看法是不切實際。

譚耀宗日前料明年上半年可完成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表示,有關《基本法》23條的立法,明年上半年可以完成相關工作。他稱《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已有為23條立法的基礎,本屆立法會會期沒有足夠時間完成相關工作,但新一屆在明年上半年有數個月時間,希望明年上半年能完成工作。他稱無跟保安局局長討論,純粹自己估計甚麼時間可做到。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表示,前年反修例事件反映了沒有《國家安全法》的保障,香港會出現亂局,對香港、國家以至14億人民都構成風險,所以她的班子不會再對23條立法採取模稜兩可或迴避態度,會理所當然及理直氣壯地推展,一再重申屬憲制責任。

23條立法將進行公眾諮詢

林鄭又指,23條立法要求準確,工作並不簡單,因為根據《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須包含7條罪行,而國安法涉及4條罪行,本地法例如社團條例、刑事條例也有相關罪行,所以有大量準備及研究,整個立法工作,將包括修改現行條例及提交新條例草案。

根據現時立法時間表,林鄭表示下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但過程包括公眾諮詢,因此難在她餘下幾個月任期內完成。至於具體通過時間,很視乎諮詢及草擬速度,她明言希望在較早會期通過,又否認推卸責任,指諮詢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意見,稱無論對方「有幾勤力、幾積極、幾果斷都未必做得到。」

並唔係推卸責任,我有時候聽到呢啲說法都好奇怪,只要坐低諗下個時間表,就知道咁大量、咁嚴重的工作,係無可能喺7、8個月發生,未來7、8個月仲有好多嘢發生,因為換屆政府好多嘢發生,仲有(回歸)廿五周年,好多好多嘢發生。如果有人應承話,本屆政府喺6月30日前可以完成第23條立法工作,似乎唔係好實際。
特首林鄭月娥

林鄭表示,會爭取盡快提交建議讓公眾討論,強調除了草擬法例及諮詢工作,公眾宣傳也同樣重要,須避免重現修例風波「畀人騎劫、大量抹黑及蠱惑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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