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逾650公務人員拒簽聲明 當中紀律部隊16人

撰文:林嘉成
出版:更新:

政府自去年底引入安排,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今年5月,簽署聲明的要求進一步適用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據公務員事務局最新數字顯示,截至上月底,共有逾650名公務人員拒絕或不理會宣誓及聲明要求,當中包括129名公務員、149名全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以及約380名兼職政府僱員。
局方透露,這批公務員當中有16人來自紀律部隊,另外所有高級公務員已完成宣誓。所有不符要求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已經悉數離職,公務員倘有數宗個案料短期內被終止合約。

特區政府今日(18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公務員宣誓儀式。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見證下,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屬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
特區政府今日(18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公務員宣誓儀式。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見證下,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屬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
《港區國安法》中訂明,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資料圖片)

拒簽聲明公務員絕大多數已離職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129名不理會或拒簽聲明的公務員,八成是按長期條款聘用,餘下的仍在試用期內;絕大多數已離職,包括被終止試用、着令退休、自行辭職及違反紀律被革職等。至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截至8月底,分別逾1.8萬名全職及8,000名兼職應要求簽署並交回聲明。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