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範圍再擴大 林鄭:下階段要求其他公職人員宣誓 李家超統籌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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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年5月通過《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將公職人員宣誓涵蓋至區議員,政府計劃再擴大宣誓範圍。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2日)表示,下一階段將要求其他公職人員宣誓,但未透露屬哪些機構或層級,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會抓緊有關工作,希望盡快公布詳情。
▼首批區議員宣誓 由民政局長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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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今早出席《施政報告》公眾諮詢會,有市民問及政府會否擴大宣誓範圍,例如教師,林鄭回應指,《港區國安法》第6條要求,香港特區居民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當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現時所有公務員、政府僱員已完成宣誓,「下一階段要做其他公職人員,今日不能詳細透露是哪一類公職人員,或哪些機構、層次的公職人員需要宣誓。」
政界早前預計,政府資助機構以至醫管局、機管局、平機會等法定機構,均需要參與宣誓。醫管局主席范鴻齡今年5月曾表示,相信將來醫管局的管理層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其餘大部分員工的工作以醫療決策為主,與管理無關,因此認為未必需要每名員工都進行宣誓。
區議員正分批宣誓
首場區議員宣誓儀式日前舉行,由港島區區議員打頭陣,共24名區議員參與,包括涉及初選案的灣仔區議員會主席楊雪盈等;屬民主派的蔡志強拒絕出席,被民政局長即時DQ。楊雪盈、民主黨蘇逸恒等7名區議員,被政府質疑宣誓有效性,需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