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警拘4人涉拒依國安法交資料 李家超:違法必採取行動
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多名現任常委,要求在昨日(7日)限期前,交代過去8年大量財政、會議及活動紀錄,但支聯會最終無向警方提供相關資料。今日(8日)早上,警方即採取行動,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警方發聲明指,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保安局發聲明,支持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下的《實施細則》,向拒交資料的團體採取執法行動,不點名批評支聯會「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提交資料,警方必須採取執法行動。局方重申,《細則》已清楚訂明沒有遵從有關提交資料要求的後果,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
▼鄒幸彤今早被捕情況▼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李家超:如入法網必受規管
警方指,國安處今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36至57歲。警方表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政務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正就案件採取執法行動,因此不便評論,但強調任何人或組織在香港的行為,如有法律規管的話都會受到規管;而任何人或組織的行為違反香港法律,政府立場很清晰,必須依法處理。所以,警方或任何執法人員,都會按照法規針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及調查。
▼支聯會常委到警總遞信▼
支聯會昨遞信批違反自然公義 鄧炳強警告迅速執法
支聯會昨日(7日)到警察總部遞信,表明不會應要求提交任何資料,5名常委發公開信回應,指警方單憑「有合理理由相信」並不足夠,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警方未曾解釋要求的資料與偵查國安罪行相關,所以是違反自然公義原則,亦無合法基礎。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指,留意到支聯會稱不會提交資料,此舉可能涉刑事,相信警方的跟進行動會有很效率及迅速,「執法行動會嚟得好快」。
囚中李卓人:不接受「外國代理人」指控
除今日被捕的4名人士外,目前身在獄中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昨日亦通過社交平台,表明不接受警務處處長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他表示,支聯會自八九年成立以來,從來都是以香港人為主體,由香港人自行組織和運作的團體,以傳承八九民運精神為目標,在香港與港人一起追求和爭取平反八九民運,建設民主中國的大方向。「我們從來不接受任何外國政治組織的指示行事,希望 閣下收回不合理的指控。」
李卓人提到,現時身在獄中,難以接觸支聯會的資料,但相信支聯會的資料過去已是以高透明度向香港人交代,而活動亦是公開進行,並得到香港人的支持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