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李家超:做任何事前 都要從法律角度三思

撰文:周皓宜 蕭曉慈 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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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8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是日有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因通過動議「感謝」七一刺警案疑兇被捕,李家超見記者期間,回應相關事件。
李家超形容,法律的條文是清晰的,香港是一個守法的城市,任何人如有違法,執法部門都會處理。鄧炳強則指,不論任何人、任何身份,只要違法也會拘捕、付法律的代價,學生的身份最多有可能是法庭上的一個求情理由。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資料圖片)

李: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李家超指從政府角度,任何人犯法,首先他們都不希望見到,政府希望共建一個守法的城市。他強調守法重要性,如有人犯法,執法部門必需依法處置。「我們是一個守法的社會,好講法治精神,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呼籲打算做任何事前,都要從法律角度三思。

被問到如何劃分鼓勵支持恐怖主義與發表評論的界限,李家超表示法例已非常清晰,香港市民應繼續發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化,政府政策中亦明確地規定誰曾作出違法事宜,執法部門必定會採取行動,市民應確保自己所作之事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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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執法行動以證據為本

鄧炳強表示,任何人如有違法,執法部門都是根據證據去決定是否拘捕和檢控,不會因為特定人士的身份、職業而有所不同。至於學生身份,他認為「特定的身份是否一個求情理由,這留待在法庭上去說」,並不影響警方的檢控行動。至於社會上其他有關七一刺警案的評論,鄧指普通的評論當然不會犯法,但如有煽動成份,則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宣揚恐怖主義的,則可能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