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獲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曾審理龔如心遺產案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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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並徵得立法會同意,任命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明日(30日)起生效。
林文瀚在2001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03年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其後在2021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他曾審理多宗案件,包括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等。
林文瀚在審理《禁蒙面法》司法覆核上訴時,裁定立法部份違憲,法例不應適用於獲警方批准的合法集會,其後政府上訴至終院,推翻上訴庭裁決。
立會月初通過委任林文瀚為終院常任法官議案
立法會本月初審議委任法官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議案,在大比數支持下通過。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會上表示,林文瀚有豐富法律經驗,在處理公法及憲法案件方面堪稱專家,又指對方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認為林文瀚有助終審法院繼續在維護法治方面擔當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