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民主黨被指「鼓吹港獨」 澳門大規模DQ參選人惹非議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澳門立法會選管會較早前以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區為由,破天荒DQ所有非建制立法會參選人,5個參選組別共20名參選人遭DQ,包括現任直選議員吳國昌及蘇嘉豪。選管會同時定下7大準則,包括參選人或候選人必須尊重中國憲法及澳門《基本法》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權、不得「惡意攻擊或抹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通過的立法、解釋或決定」等。
澳門當局在是次選舉中大規模DQ,有過猶不及、「overkill」(過度傷害)之嫌,其中以DQ民主派吳國昌最為矚目,皆因澳門當局提出的其中一項「罪證」,正是吳國昌曾與「鼓吹港獨」的民主黨胡志偉會面。
眾所周知,民主黨黨綱第一條,已開宗明義指「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香港回歸中國」,連最溫和的民主派政黨都被指搞「港獨」,澳門當局的決定,是否有充分的理據呢?

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召開記者會,指為審核所有參選人的被選資格,選管會制定七大準則。

支持政改普選被當「違法」

根據澳門選管會提出的7大準則,候選人必須維護中國憲法及澳門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候選人必須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候選人不得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滲透特區權力機關;候選人必須尊重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政治體制;候選人不得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行為;候選人須尊重憲法及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權限;候選人不得為上述第1至第6項之行為而以任何方式給予實質支持,協助或提供便利。

不過仔細了解後,便能發現這些標準值得商榷,例如根據現任立法會議員、今屆同被DQ的吳國昌公開的部分司法警察局文件,吳其中一個被DQ的原因,竟是於2014年發表網上帖文,宣揚「違法普選特首」。

吳國昌隨即質疑,向來都主張依憲制程序,由行政長官徵中央同意後提出法案,由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確立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2012年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已在澳門公開說明,不排除澳門特區將來選擇普選特首的制度。澳門選管會既無給予吳國昌合理的解釋機會,對於「違法普選」的指控,可能便交不出一個有說服力的講法。

澳門保安司黃少澤上周列席立法會大會後,被問到「為何提出普選也不行」時,沒有正面回應,反著記者去問選管會;被問到按照同一標準,為何上屆選舉沒有DQ而今屆有,黃少澤的回應竟是:「你問我,我點知啫?我哋冇收到要求咪冇做囉」,說法令人側目。

民主黨支持民主回歸 竟被當「港獨」

更令人咋舌之處,在於吳國昌被DQ的另一理由,乃2019年8月與時任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見面合照,司警局在下方標註胡志偉為「鼓吹『港獨』」。

眾所周知,香港民主黨從來支持民主回歸,其《基本信念》第一項就提到:「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支持香港回歸中國。」第二項提到:「回歸後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及港人民主治港,符合香港人意願,有利於穩定與繁榮,對中國的發展起促進作用。」第三項則指:「我們關心中國,作為中國人民的一分子,香港人有權利及責任去參與及評議國家事務。」

從實際角度而言,民主黨自香港回歸至今,縱然與特區和中央政府政見有諸多不同,但一向在民主派內扮演較溫和的角色。民主黨內老一輩人物如司徒華、張文光、何俊仁等,的確長年參與支聯會活動,但大體上都具有國家民族感情、冀中國走向民主化,也不抗拒與中央政府溝通。於2012年本土思潮興起、傘運後出現「港獨」聲音後,民主黨不曾支持此等主張,甚至多番被本土派嘲笑為「大中華膠」。

論者或會質疑,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民主黨未有與暴力、衝擊國家主權等行為割席,社會固然可以鞭策民主黨做得未夠好,沒能協助壓止此等行為,但這與「鼓吹港獨」完全是兩碼子事,不宜混淆。

梁翊婷表示,民主黨「鼓吹港獨」的說法明顯並非事實,澳門當局應澄清。(資料圖片)

民主黨梁翊婷:澳門當局應澄清

民主黨副主席梁翊婷向筆者表示,民主黨一向堅決反對港獨,黨《基本信念》已清晰表明這一點,因此澳門司警局的說法明顯不是事實。她認為,澳門當局應該澄清,以及讓參選人有回應指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