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收電話滋擾 律政司:絕不容忍卑劣行徑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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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處理一宗涉及暴動罪案件後表示,強烈譴責近期有人對他的官方電話作滋擾。
律政司同日發聲明,表示絕不容忍任何滋擾行為,特區政府將嚴肅跟進,又提醒電話滋擾法官行為漠視法紀,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呼籲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斥滋擾法官行為踐踏法治
聲明指出,滋擾行為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指出,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違法;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c)列明,任何人無合理因由而不斷以打電話,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亦屬犯罪。有關行為亦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若有確實風險對法庭程序構成干擾,削弱公眾對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更可能干犯藐視法庭。以上的罪行性質嚴重,違法者有機會最高被判處監禁七年。」
律政司提到,任何滋擾法官的行為、人身攻擊及辱罵,甚至是向他們作出威嚇,均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及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違法者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干擾法庭程序,行徑令人不齒。他們不單止漠視法紀、踐踏法治,更會觸犯法律,必定要承擔法律後果。」聲明強調,任何人企圖以卑劣手法影響法官審訊,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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