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一年︱鄭雁雄:獨立司法須體現國家意志 港警值得市民倚重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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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30日)是《港區國安法》落實一周年。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到,法治必須以國家安全、國家意志支撐,否則只是「空中樓閣」;本港擁有的獨立司法權亦是來自人大授權,因此必須體現國家意志和國家利益,否則就失去「法理前提」。
稱若無國家意志支撐 法治將是「空中樓閣」
鄭雁雄接受《東周刊》訪問時提到,國安是一個地方的根本安全,是其他一切安全的基礎。他指,法治是國之重器,但如果沒有國家安全、國家意志支撐,法治將是「空中樓閣」;香港擁有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治相當成熟,但這獨立的司法權來自於全國人大授權,必須「高度體現國家意志、國家利益」,否則就會失去這授權的法理前提。
他又指,香港要落實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必須有特別敬業、專業、樂業的國家安全警察隊伍,香港警隊國安處在香港「大亂之時」誕生,肩負維護國安「神聖使命」,值得全體香港人「尊重、敬重、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