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柱國轟累港被制裁 林鄭支持人大立反制裁法:義憤填胸護國安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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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及多名中港官員,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遭美國制裁。全國政協常委何柱國昨(7日)在電台節目中批評林鄭月娥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是「自把自為」,令到香港被制裁,「你(林鄭)有無諗到,你俾人私人制裁啫,但你害到我哋香港俾人制裁,你知唔知呀!」
林鄭月娥今(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指,每日有很多人評論政府施政,她及特區政府會繼續謙卑聽取意見。她又指,特區政府對外國制裁有親身體會,支持北京制訂《反外國制裁法》,相信任何維護國家主權及尊嚴的中國人,亦會有同樣義憤填胸的立場。

指外國制裁屬政治操弄

林鄭月娥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正訂立《反外國制裁法》,特區政府對外國制裁有親身體會,她非常支持國家的做法,令日後反制裁措施有法律依據,強調並非國家先發制人,而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她引述新華網報道指,國家訂立《反外國制裁法》源於過去一段時間,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或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疆涉港等藉口,造謠污衊、遏制打壓中國,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原則,依據當地法律,對中國國家機關、組織及工作人員實施所謂制裁,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政府對這種霸權主義行徑予以譴責,「我認為任何維護中國主權、尊嚴及核心利益的中國人,都應該有這種義憤填膺的立場。」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出席民建聯政道課程開學禮。(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香港01》日前報道,林鄭月娥出席民建聯「政道」課程,與學員閉門交流時大談擔任特首的「甜酸苦辣」,坦言「預咗一世被制裁」,因翻查美國政府制裁伊朗官員紀錄,被制裁者即使日後不在位,仍繼續被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