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努力在醫療糾紛、僱員補償索償爭議推廣「調解為先」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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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一直大力推動本港調解服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6日)在網誌指,律政司自2009年起推動「調解為先」承諾活動,至今世界各地已有逾700人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又提到上月底舉辦「調解為先 立足未來」網上研討會,專注討論調解能在家族辦公室及私人財富的糾紛、醫療糾紛及在僱員補償索償爭議中發揮關鍵作用。
鄭若驊指,採用調解處理糾紛,可為雙方維持良好關係,有利創造解決方案,帶來雙贏局面,並在分歧變得不可挽回前盡早達成和解,以防最終需要在法庭訴訟或以仲裁解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提到調解在三個範疇都能成為處理糾紛的方法,當中以處理私人財富和資產管理的方面,是相對較新的服務領域中使用調解。(資料圖片)

指家族財產現紛爭 調解處理較明智

鄭若驊以《「調解為先」創光輝前景》為題撰寫網誌,提到研討會第一個環節,探討私人財富和資產管理方面的較新服務領域。她指,家族辦公室和財富管理服務在香港大幅增加,通常都用作管理家族財產,一旦家族成員、受託人或受益人之間出現糾紛,通過調解以和諧及保密的方式處理較為明智,因為每位家族成員可坦誠說出最根本的問題和關注,令不同年代的成員都能尊重彼此的想法和需要,達成共識,和平地解決家族糾紛。

醫護人員可利用調解技巧增進理解和溝通

醫療方面,鄭若驊指,調解技巧特別適用於臨床醫療服務,因醫護人員與病人及其家屬,在醫療期間會有不同感受和情緒變化,容易在溝通上產生磨擦或誤解,而醫護人員可以利用調解技巧增進雙方的理解和溝通,糾紛也可透過第三方調解避免訴訟。

鄭若驊指,在2017年生效的《道歉條例》為醫護人員提供了空間,向患者表達同情或歉意,而無需擔心構成承認法律責任,有助防止事態惡化。

她又指,在涉及工傷的糾紛中,調解可保持良好勞資關係,同時節省時間和訴訟成本,法律援助署亦支持在法援案件中使用調解,政府亦將努力在這範疇繼續推廣「調解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