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黎智英財產 林鄭指違法必究:更鞏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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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前以國安法條文,批准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財產。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8日)回應事件時,強調港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林鄭又指,留意到有西方媒體藉事件攻撃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強調認為地位不受影響,更希望藉此表明無人可以利用香港金融體系危害國家安全,鞏固香港的國金中心地位。

林鄭強調港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盧翊銘攝)

有記者問及,保安局早前凍結黎智英部分財產,問林鄭月娥有何評價,以及認為會否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林鄭回應指,黎智英財產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不便多言。不過,她強調港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她表示,既然國安法第43條賦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可以凍結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安罪行財產,保安局局長有合理懷疑有關,就能按法律採取適當行動。她強調,港府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非常認真、嚴謹,因為問題涉及國家安全、牽涉14億人民安全,所以執法機構一定會依法辦事。

林鄭表示,留意到有西方媒體藉事件攻撃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強調事件不單不會影響或削弱此地位,更希望能鞏固到香港的國金中心地位,因為事件表明,無人可以利用香港的金融體系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或政治性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或香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