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規管工會 職工盟質疑威嚇 湯家驊:行得正企得正不應畏懼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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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表示,《香港國安法》條文提及的「社會團體」,涵蓋按法例登記的職工會,勞工處有責任教育、宣傳、監督及管理,亦不排除取消違反《職工會條例》的工會登記。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羅致光擺出強硬政治姿態,是希望威嚇工會服從當局,擔心日後出現「政治整肅」文化,用以整治工會組織。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工會或團體只要符合法律運作即可,強調《職工會條例》一向列明有關工會的金錢應用於勞資糾紛等,不得用於政治目的,包括選舉,又指「行得正、企得正」,應無所畏懼。

蒙兆達憂與外國工會交流被指違法

蒙兆達在港台節目表示,難以評估有多少工會將被取締,強調政治「紅線」經常飄移,憂慮一些罷工、與外國工會交流等活動,會否亦被當局質疑違法。他指,罷工、交流本身都在條例容許的範圍內,只是不知道日後當局會如何運用條文。

他又提到,職工盟本身因為《職工會條例》過去不容許跨工種工會,而以《社團條例》註冊成立,而《職工會條例》本身確有提到工會本身不能使用款項作政治目的,但職工會登記局以往曾就工會製作橫額,都嘗試挑戰是否屬於政治目的。

勞福局加開職位 規管職工會符合國安法

湯家驊在同一節目上,羅致光提及的《香港國安法》第9及第10條只是指導性條文,惟港府本身有保障國家安全的責任,任何工會或團體只要「行得正、企得正」,都應該無所畏懼。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勞工及福利局擬加開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負責為確保有效推行發還發還產假薪酬科的工作,同時加強對職工會的規管,包括確保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國安法》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