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結案|多國發聲明譴責 律政司:不同意欠缺事實基礎的批評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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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多名泛民派元老包括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和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昨(16日)因2019年參與8.18和8.31集會,被判監禁、緩刑。美國、英國和歐盟發聲明譴責事件,稱此舉再次證明中國和港府破壞香港人在《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下的基本自由和權利,努力消除各種形式的異議。
律政司今日回應有關評論,指有國家武斷地指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損,強調絕不同意一些政客提出欠缺事實基礎的批評,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又重申,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昨日指,7名泛民領袖與170萬名香港市民一同出席和平集會,法院判處的刑期不符合他們當時非暴力性質的行為,華府將繼續敦促港府釋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捕或被監禁的人。
律政司回應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強調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又指,令人遺憾的是,法庭獨立地履行司法權判刑卻引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政府重申,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