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民主派被捕 麥美娟:證國安法非無牙老虎 民建聯稱合理
民主派去年發起初選爭取立法會「35+」,逾50名參加者今早(6日)遭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被指涉嫌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回應指,去年實施的《國安法》已為維護國家安全制定清晰界限;而初選發起人戴耀廷去年4月發表的文章,提及初選屬「攬炒十部曲」一部分,最終目的是引致外國制裁、推翻政權,明顯觸犯《國安法》。
她相信執法部門經過深入調查,有足夠證據及法律基礎才作出拘捕行動,認為是對維護國安的良好示範,向社會展示《國安法》並非「無牙老虎」。
▼逾50名民主派初選參選人被捕▼
有記者問到,戴耀廷於4月發表文章時未有《國安法》,麥美娟就稱,進行初選是在立法之後,背後的目的仍是「攬炒」,並表明反對《預算案》等,觸發特首請辭,令行政機關真空。
另一工聯會議員陸頌雄則指,「攬炒」計劃跨越至7月後仍在進行,初選參與者清楚講明其行為及動機,是以脅迫手段造成政制危機,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2條。
黃國健:未當選已有意圖顛覆 必屬違法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回覆查詢時表示,戴耀廷所提倡的「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必定違反國安法,認為即使參與者並未當選立法會議員,但由於已有意圖癱瘓立法會及顛覆政權,故必然屬違法行為。
黃國健表示,今次警方大搜捕證明《港區國安法》並非「無牙老虎」,但認為未必全部被捕者都會成功入罪,因每人角色都有不同,就算入罪亦有輕重之分,他不相信所有被捕者的政治生涯會到此為止。黃國健預計,日後警方繼續會有拘捕行動,因民主派內有很多名不經傳的年青人曾參與「攬炒」行動,若警方掌握足夠證據就會作出拘捕。
民建聯指並非「濫捕」 市民投票不犯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民主派組織初選的意圖明確,旗幟鮮明地希望透過初選達至「35+」,癱瘓特區政府運作,繼而破壞中央政府對香港行使主權的事實,明顯違反《港區國安法》,認為警方今早的拘捕行動合情合理,是依法辦事,批評民主派將拘捕行動抹黑成政治打壓。
另一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訂立《港區國安法》後,香港不能再縱容任何人粗暴干預選舉,利用選舉平台達至「攬炒十步曲」或「35+」,企圖癱瘓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影響香港整體利益,強調警方執法並非「濫捕」或政治檢控。
被問到在初選中投票的60萬名市民是否已觸犯《國安法》, 周浩鼎相信,《國安法》僅針對少數人,當時投票的市民並非主動組織初選,看不到會觸犯《國安法》。
新民黨回應事件時表示,泛民初選乃根據戴耀廷公開提倡的「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於立法會選舉中取得「民主派35+」議席,旨在嚴重干擾、阻撓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最終達致攬炒香港的目的。新民黨指,戴耀廷、其他初選組織者及參加者均有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第2及第3款。
新民黨認為,根據普通法原則,檢控方須在法庭上證明被捕者有刑事犯罪意圖及提出明確證據。被捕人士可依法要求法律保障、公開審訊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