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樹聯:人權自由是已得之物毋須爭取 北大學者稱憲法是公民宗教
政府今早(4日)舉行「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港區國安法》立法是鑑於去年6月起發生的社會動亂,批評有不法分子企圖顛覆國家、顛覆政權、進行恐怖活動、及有外國勢力干預,惟香港沒有適當法律制止上述行為,而立法會亦無法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有必要健全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少有公開評論時政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指,回歸後香港的人權及自由得到足夠保障,是「已得之物」,毋須拼命爭取,即使《港區國安法》出台前後亦一樣。
梁愛詩:國安法正當性毋庸置疑
梁愛詩在對談環節中表示,中央不以《基本法》附件三方式實施《國家安全法》,而是立《港區國安法》,是由於內地與香港有法律及制度上的差異,因而不適合將內地各種國家安全法律於香港實施,舉例《反分裂國家法》只是適用於台灣。
她又指,《港區國安法》亦要求港府完成23條工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及擁護國家等工作,同時保留香港原有的法治原則,並堅決貫徹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方針。梁愛詩認為,人大常委會是根據憲法賦權而制定《港區國安法》,其正當性是毋庸置疑;立法說明中央政府貫徹及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落實全面管治的同時讓特區足夠空間不失高度自治,能銜接兩地法律。她強調,《港區國安法》立法是為國家安全築起一道防線,從根本上消除暴亂起因,繼而恢復社會秩序,讓特區致力經濟發展。
北大學者:憲法要成為公民宗教 鞏固人民情感基礎
發表主題演講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指,不少人於英國統治香港時從內地遷往香港,視自己是世界公民、沒有國家觀念,批評這是嚴重錯覺。悖認為,人們以往逃往香港,就是認為英國比中國強大,前者更能夠保障人民安全,反面證明國家安全的重要。
陳端洪提到,憲法是制憲權的產物,而制憲權是主權的應用。他批評有部份西方國家及「攬炒」派將國家主權及香港基本法的效力及生命力對立、割裂,本質是「港獨」。陳亦強調,香港法治的效力源頭是中國的主權意志,回歸後香港法治應該是「新憲制法治」,要與國家安全緊密相關。陳端洪重申,「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打破了許多經典的主權理論,高度自治的憲制安排是獨特現象,但亦不能理解該安排是「國家自殘的法」或「港獨」的保護傘。
陳端洪表示,憲法忠誠是現代國家忠誠的普遍模式。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公民有複合的政治忠誠,即要同時忠於特區及國家,而《國安法》就是維持對國家維持忠誠的常態法治手段。他強調,憲法要成為公民宗教,才能鞏固人民的情感基礎,如是者宣誓就成為公民宗教儀式,故此褻瀆憲法誓言就是褻瀆主權、向主權宣戰,若果褻瀆誓言即沒有資格作議員。他認為,《基本法》作為港澳市民的公民宗教,若不被信仰,港澳市民就失去政治共識,及無法與中央建立互信。
莫樹聯:司法覆核政府時敗訴 證人權保障高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則表示,回歸後香港的人權及自由得到足夠保障,是「已得之物」,毋須拼命爭取,即使《港區國安法》出台前後亦一樣。他指,於全球人類自由指數最新的報告中,香港排名第三,加上不少涉及人權自由議題的司法覆核,政府時有落敗,而政府每次亦會積極處理案件所產生出來的問題,兩者均可證明香港對人權自由的保障一直處於極高水平。莫樹聯認為,港人需要肯定及珍惜憲制賦予一直享受的人權、自由、法治。
莫樹聯又指,《基本法》承諾香港制度「五十年不變」,但同時未有表示本港經濟及生活方式於五十年後會有所改變,而《基本法》亦沒有失效期。在國家層面,「一國兩制」為國家提供經驗及制度,例如香港是一個有世界性規模的資本市場,其法制及監管模式讓國家有建設性的看法。只要香港在各方面的價值存在,一國兩制會是國家及香港市民首選,亦是延續制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