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陳冬論「愛國者治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必須遵守
政府今日(11月17日)早上舉辦《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主題為「追本溯源」,中聯辦副主任陳冬致辭時表示,維護「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關鍵在於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治港者要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及公職人員必須遵守的政治倫理。
指需堅定維護行政主導
陳冬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任何對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挑戰,都是對「一國兩制」憲制秩序衝擊,損害香港高度自治權的根基,強調香港仍未走出新型肺炎的疫情困局下,更要堅定維護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支持特首施政,避免無謂導致的爭拗和內耗,以免錯失良機。
他又指,面對去年反修例風波出現的嚴峻局面,今年中央主動出手,人大常委會連續作出涉港重要決定,推動香港局勢由亂轉治,是完善「一國兩制」體系,也是「一國兩制」適應香港變化的需要,保持實事求是,與時並進。
▼民主派總辭▼
張勇:《基本法》構建特區原則 以愛國者治港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表示,特區的憲制基礎由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要有機結合。
張勇表示,憲法是「一國」的根本體現,在全中國領土內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在特區內亦整全有效,而《基本法》作為「兩制」的體現,按憲法制定,規定特區制度。他指出《基本法》的原則,一、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不做損害香港利益的事,也不做傷害國家民族利益的事;二、中央授權下的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
張勇提到,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需要通過負責與監督,才能有機結合。他指,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中央有事只問行政長官,不問其他人,所以香港是行政主導,特首要有實權。張勇又指,特區的各個機關要在授權的範圍內高度自治。
他又提到,中央擁有監督權,港澳的《基本法》在法律位階圖中在憲法之下,下位法不能違反上位法,而中國的憲法監督制度,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中央的監督權源於憲法,此權不可能交給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