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修改《內務守則》防拉布 楊岳橋:削弱議會監察功能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3日)召開閉門會議,通過提出修改《內務守則》,涉及改動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程序,以及改變議案辯論程序,將傳召議案及專責委員會議案的審議辯論次序,置於無約束力議員議案之後。多名建制派議員稱,改動是為防止民主派拉布。
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相關改動明顯削弱議會監察政府的功能;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反對派過往濫用相關的權力和程序,浪費議會時間,建制派須平衡公眾利益,因而建議修改。
楊岳橋:有法律效力項目應先行
委員會昨日通過由民建聯張國鈞提出的修改內容,並設兩星期諮詢全體議員。內容包括就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以書面形式預先進行提名,議員不可身兼提名、和議和參選人;若委員會在30分鐘內未能完成選舉程序,須休會並交由內會主席指示另一位主持人,及下次會議的日期及地點。若內會出現有關情況,則交由立法會主席作出指示。
新修訂又建議,改變議案的辯論程序,將傳召議案及專責委員會議案的審議辯論次序,置於無約束力議員議案之後。若傳召議案及專責委員會議案欲「打尖」,需先得到內會支持。另外針對察悉議案,亦提出將附屬法例議案的辯論發言時間,由15分鐘縮減至5分鐘。
楊岳橋指,在邏輯上無約束力動議只是政策倡議、表態,重要性不及傳召官員、要求交出文件,一般而言應是有法律效力項目先行,批評這改動會將立法會監督政府的功能進一步削弱。他提到,新改動包括如果在30分鐘內不能完成選主席程序,交由內會主席指示如何處理,這反映建制派連讓議員互相競逐主席位置的過程都想略去,直接叫大家「投票啦」。
楊岳橋又指,如果公眾真的覺得議員提出的動議、其他工作是瑣碎無聊,選民自會監察,又批評建制派現時已掌握大主席的「球證」位置,但仍不滿足,連「球例」都想改動。
梁美芬:反對派濫用程序
梁美芬提到,反對派議員在議會浪費時間、做無聊事、不斷響鐘(點算法定人數),耗費資源。她認為,無約束力的動議辯論也十分重要,往往是要求政府回應政策倡議的好機會,讓議員完成自己的「baby project」;傳召議案及專責委員會議案本身也是好事,但反對派「亂咁提,玩到倒瀉晒」,建制派須平衡公眾利益。她又揚言,有部分選民甚至不滿意今次改動得太少。
至於有人「不滿意改動得太少」,是否表示建制派有新一輪的行動?梁美芬指,有關針對議員行為不檢的「紅黃牌」制度、扣工資等罰則已討論多時,她亦希望罰則上有多一點層級,不用等到現有規則處理不到時,只能訴諸執法機關處理;她又提到,點算法定人數的鐘聲不應該亂用。梁美芬指,建制派都不想改動太多規則,希望盡量用傳統方法處理,但呼籲反對派「節制」一點。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回應《香港01》記者查詢指,梁美芬相關建議涉及修改《議事規則》,昨日的會議不曾討論相關議題,現時亦沒有具體的計劃,相信只是梁美芬個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