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潘太促港府放下歧見 與台商討自首安排打破困局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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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計劃本月內赴台自首,惟台、港政府就自首安排爭拗不斷,台方日前稱與港府「好好的談」,港府則指需要台方確認社陳赴台,才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實際行程安排。死者潘曉穎的母親今早出席網台節目時表示,希望港、台雙方盡快放下岐見,解決問題,打破困局,讓她的女兒盡快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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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太表示,雖然近日本港保安局及台方都有不少說法,但她最質疑陳同佳是否有誠意自首,例如不理解陳同佳一方為何從未到台灣的駐港辦事處與他們溝通。潘太亦對陳同佳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感到不滿,因為他犯案時已是成年人,而且住安全屋的開支,由市民繳交的稅款支付,令她對此有質疑,「應該堂堂正正出返來」。
事件因為修例演變成全港的社會事件,潘太指自己對這發展始料未及,她只能說,對事件發展至此感到無奈及無助。潘太憶述,自己一開始找民建聯協助,是因為作為母親只希望盡快處理事件,所以找議員幫忙,並在朋友介紹下找了「某政黨」幫忙,期間自己亦一直努力寫信,強調自己不懂政治及法律,後來是聽聞有草案可以協助,就到了現場出席支持修例的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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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桐指港府掌握陳同佳案證據重要 促考慮交台
律師黃國桐出席同一節目時,反問港府為何不體諒潘太心情,由執法部門提供資料給台方。他指,在法律觀點上,行兇者有多大程度故意作出該行為很重要,因為如果行兇者沒有想過行為的後果,在台灣只屬過失致死,那只是兩年(應為五年)監禁,如果激於義憤而殺人,亦只會被判監七年。
他指,港府明知相關資訊、證據重要,而陳同佳在其律師協助下,亦應該掌握這些關鍵,故促請港府考慮將有關資料交給潘媽媽,帶到台灣的地檢署讓台方使用。潘媽媽指,她應可以在警方手上取回女兒的手機、片段及相關通話卡。